四川七旬老人遭庭審 律師揭法院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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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2日訊】四川省會理縣法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對七旬的法輪功學員吳從美老人進行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羅列主審法官的一系列違法行徑,要求其迴避,迫使法庭兩度休庭。
據明慧網報導,四川省會理縣吳從美老人遭非法庭審,吳從美老人的律師以主審法官侵犯當事人和律師辯護權、不給律師提供吳從美的卷宗、不給吳從美的丈夫辦旁聽證,不許她的丈夫旁聽、在本案中有一系列的違法行為為由,要求主審法官迴避。

吳從美老人被迫害事件經過:

吳從美,四川省會理縣人,七十多歲,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左右,她正在家中照顧兩個小孫兒,會理縣國保警察王紫發、莊明清等一夥闖進她家,搶走她的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兩警察堵住她的嘴,將她雙手反扭,綁架到看守所。吳從美絕食抵制迫害四十多天,人瘦成皮包骨。

會理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編造材料,勾結會理縣檢察院、法院,陰謀對她非法判刑。七月三日,會理縣公安局將檢察院所謂批捕通知書從郵局寄到吳從美家。七月三十日,吳從美的老伴請了一位北京律師為吳從美老人做無罪辯護。

北京律師到會理法院調閱吳從美的卷宗,法院刑一庭庭長邱雲卻說:「請示主管的副院長不同意閱卷。」律師當時就指出:「你們這是嚴重的違法。」並按照現行法律程序,向會理檢察院控告會理法院嚴重違法,剝奪律師為當事人辯護的權力。

在非法庭審的前一天的十一月十六日,北京辯護律師做最後努力,再次到法院要求看吳從美的卷宗,仍被法院無理拒絕。

不敢出示「證據」的非法庭審

開庭時,吳從美老人被兩女警察架進法庭,她不停的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庭不許吳從美的老伴旁聽,進去旁聽的都是維穩辦、國保大隊、社區成員。

吳從美老人的律師以主審法官侵犯當事人和律師辯護權、不給律師提供吳從美的卷宗、不給吳從美的丈夫辦旁聽證,不許她的丈夫旁聽、在本案中有一系列的違法行為為由,要求主審法官迴避。主審法官邱雲和另外兩個法官只好休庭,去請示院長。院長不顧事實,強行駁回申請。律師依法當庭復議,再次要求主審法官迴避,邱雲等三法官只得再次休庭,院長又駁回覆議。

據悉,檢察院公訴人王方運念完起訴書後,法庭不出示所謂的「證據」,律師依法要求法院出示當事人的證據——原物原件,法庭不採納,律師指出這是嚴重違法行為,有偽造之嫌。儘管律師再三強烈要求下,法庭還是拿不出原物原件,只出示了幾張物品照片。

辯護律師依照法律,有理有據的論述了:吳從美信仰法輪功合法,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合法,指出公訴人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罪」指控吳從美是完全錯誤的。在場旁聽的二十多人都在靜靜地聽。

最後律師說,如果將明知無罪之人判為有罪,既是涉嫌犯罪又愧對自己的良心。要求法庭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吳從美。

吳從美老人也在法庭上強烈要求:「立即無罪釋放大法弟子吳從美。」

(責任編輯:謝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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