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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美麗灣vs.杉原灣 「傷害大自然即傷害人類自己」

生態專家說 經濟發展須以育養、生產為核心精神 不能以剝削、攫取為最終目標 否則當自然枯竭之日 人類也將面臨生存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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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龍芳、黃玉燕台灣連線報導)紛擾爭議多時的美麗灣渡假村,台東縣政府本月29日將再啟動環評,此舉再度引起民間團體的抗議聲浪。開發單位認為,為了住民的生計,這個開發案有必要推動,反對者認為開發行為將破壞自然生態,是短視近利的作為,保護自然生態重要、還是經濟發展重要?再度成為各界關注的話題。

海洋是觀光資源,原住民認為也是傳統文化的領域。圖為阿美族勇士們在東海岸美麗的杉原灣抬著傳統竹筏入海。(攝影:龍芳/大紀元)

人類應保護自然生態還是應無止盡的破壞生態追求經濟發展,雙方論點各有支持者,形成激烈的拉鋸。早在7月底,一場反美麗灣音樂會就在美麗灣前的沙灘舉辦,全台各地有近千民眾參與,反美麗灣行動聯盟提出「拆除美麗灣、守護杉原灣」訴求,要求把沙灘還給大家。11月14日全國學術界也開始進行「拆除美麗灣違建、捍衛法治國尊嚴」連署活動,短短1週就有6百多名學者響應。

面對反對聲浪,台東縣政府22日發表嚴正聲明,指稱美麗灣渡假村用地早在民國75年即依〈區域計畫法〉編訂為遊憩區建築用地,本來就可以蓋建築,沒有拆不拆的問題。

台東縣擁有長達176公里美麗自然的太平洋海岸線,也蘊含豐富的觀光資源,但近年頻繁的開發案,屢遭環保人士質疑。日前,行政院經建會及環保署也強烈要求花東兩縣在發展觀光的同時,必須落實減碳及汙染防治,避免美好環境毀於一旦,反而失去觀光價值。

縣府祕書長陳金虎表示,中央訂定的環保規範及觀光開發涉及的環評程序,都有基本運行機制,地方政府都依法遵行。縣府為避免爭議,還研訂出〈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對重點景觀和環境的觀光開發訂定規範,就是希望在發展觀光與環保間取得平衡。

對於發展觀光與生態是否真能取得平衡?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執行長楊宗瑋說:「當人類無限制的擴充自己的欲望時,這種並存其實包含很大的不平衡。」根本解決之道,在於呼籲所有人類尊重自然、尊重資源,省思自己真正的需要,從內心的根本做起。

楊宗瑋認為,在發展的同時,如何在照顧所有人的需要,又不助長人的貪念,是當前應該要努力的目標和原則,否則人類面臨的浩劫會更快,因為傷害了我們賴以生存的大自然環境,其實就等於傷害了人類自己。

人類與大自然確實可以和諧共存

事實上,人類與大自然確實可以和諧共存,台中清水高美濕地坐擁生態、夕陽、風車等獨特景觀與資源,拍婚紗、捉螃蟹,從晨曦到黃昏,屬於海岸濕地的大自然資源,取之不盡;一望無際的淺灘與藍天相映,十多座風車在靄靄的彩霞中佇立,夏季莞草隨風擺盪宛如綠海,讓落日餘暉更添浪漫詩意。

但這美麗的影像,是大自然的力量經過約60年的時間孕育而成,濕地的前身是日據時期的海水域場,台中港北側防沙堤築起後,大甲溪夾帶淤泥堆積,經過一甲子的孕育,如今已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並列入國家級濕地;今年初,一群愛鳥人士在沙洲上發現黑面琵鷺的蹤跡,喜出望外;但這樣的景致,是經過長期爭取來的。

高美濕地目前遊客1年約52萬人次,未來遊客約可提升為200萬人次,因此,相關交通及轉運需全面解決。台中市8月公布,將利用鄰近的「公68公園」改建為遊客服務中心,並蓋全國首座「濕地體驗館」,市長胡志強說:「要將生態及保育擺在第一。」

斥資3億6千萬的鑽石級綠建築「體驗館」,據悉,遊客來此1小時,即可欣賞到高美濕地一年四季、一日晨昏等多種風情,在抬頭仰望遼闊的湛藍天空,還可觀賞濕地特有的鳥類、魚、蟹。

台中市建設局副局長吳世瑋說:「目前『公68公園』的建設經費已到位,基地不大但很複雜,施工要2年。」體驗館占地360坪,館內將採視覺衝擊性低的地景式規劃,隱身於大地之間,透過水流潮汐引入,創造原有濕地公園的復育生態景觀,並運用科技,模擬建構濕地生態的真實體驗。

「讓生態與建設共生」

2層樓高的體驗館,以「讓生態與建設共生」為概念,完整保留公園內原有的防風林及濕地原始風貌。吳世瑋強調,景觀區也可欣賞濕地晨曦、落日餘暉及遠眺風車的景致,市府只會在堤岸內進行小規模動工,堤岸外濕地絕不會動,要讓「遊客留在堤岸,草澤留在濕地」。

生態專家說,經濟發展必須以育養、生產為核心精神,不能以剝削、攫取為最終目標,否則當自然枯竭之日,也將是人類生存的危機,現在國內有逾5萬家工廠沒有投資廢水或空氣的除汙設備,農田農藥面積的使用率世界第一,城市的空氣汙染為歐美國家的6、7倍,台灣養殖業嚴重超抽地下水,更造成年年海水倒灌的危機。如何在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中取得平衡,是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課題。◇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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