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學生成績好 種族平權反助「逆向歧視」

美聯邦最高法院將重考慮公立大學招生「種族平權」政策 此法案是美國民權運動成果之一

人氣 61
標籤:

【大紀元2012年02月25日訊】導讀:要求學校招生、公司招聘中保證少數族裔比例的種族平權法被譽為美國上個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的主要成果之一,2003年最高法院曾對此做出裁決,支持公立大學在審核入學申請時,考慮申請人族裔。亞裔學生成績好,種族平權反助「逆向歧視」,目前,高校錄取中的種族平權政策有可能被徹底摒棄。真是如此,許多大學將不得不進行招生改革。

(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1日表示,將重新考慮公立大學招生中的「種族平權」(affirmative action)政策,即是否繼續允許根據申請人的種族背景對少數族裔學生給予優待。

美國上世紀民權運動的主要成果之一

2003年最高法院曾對此做出裁決,支持公立大學在審核入學申請時,考慮申請人族裔。但反對種族平權者認為新的大法官團更趨保守,可能徹底推翻大學錄取中的這一政策。

與此同時,美國加州禁止大學在招生中考慮種族的法案也在舊金山的第九上訴巡迴法庭受到挑戰。支持和反對種族平權的雙方各執一詞,即使在普遍認為種族平權政策不利亞裔學子爬籐的華人中也有不同意見。

要求學校招生、公司招聘中保證少數族裔比例的種族平權法被譽為美國上個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的主要成果之一,在教育和企業界獲得廣泛採用。但是自從1978年以來,不斷有人投訴大學錄取中的種族平權政策不公平、有悖美國憲法精神。

有趣的是,被稱作民主黨票倉的加州卻在1996年以公投方式通過209號提案、禁止在公立大學中實行種族平權。而被視為保守派典範的德克薩斯州卻將大學招生中的種族平權政策延續至今,於是有了白人學生費捨爾(Abigail Noel Fisher)起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招生歧視的案例,也是此次最高法院將要審議的案例。

亞裔學生成績好 種族平權反助「逆向歧視」

美國加州之所以能通過禁止高校實施種族平權法案,與眾多亞裔移民的推動不無關係,原因正如洛杉磯社區大學系統永久榮譽教委吳黎耀華指出:「東方學生成績好,在教育方面沒有被當作少數族裔。

如加州大學(UC)錄取學生時,是把東方學生和白人歸為一類、都算是majority(主流)。其他如黑人、西裔學生則被視為minority(少數族裔),」因此她認為亞裔學生在高校錄取中不僅佔不到「種族平權」的光,反而還有跟白人學生同樣受到「逆向歧視」之嫌。

有研究表明,美國的亞裔學生報考名牌大學時在成績方面普遍面臨更高門檻。根據主張教育機會平等的研究組織「平等機會中心」(Center for Equal Opportunity)的一項報告,2008年考取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總校區的亞裔學生,SAT數學和閱讀平均成績為1,370分(滿分1,600),相比之下,白人錄取者為1,340分,拉丁裔1,250分,非裔1,190分。

該中心主席克雷格說:「很明顯,和非裔及拉丁裔相比,白人和亞裔均受到了歧視。但在一些最頂尖學府的招生程序中,亞裔比白人更受歧視。」克雷格進一步分析,相比白人家庭,許多亞裔家族移民美國時間不長,因此不大可能享受到校友子女優先的待遇。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德州案的聽證將影響高校招生種族平權政策的命運,加上最近美國教育部針對私立籐校哈佛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在本科招生時歧視亞裔的投訴展開調查,再次激發了有關精英學府是否歧視亞裔美國人的爭論。

加州大學成亞裔大本營 引起非亞裔不滿

位於洛杉磯地區的一家大學輔導機構「全方位大學策劃」(Total College Planning)的總裁史蒂夫‧阿美尼諾(Steve Armanino)稱,目前亞裔學生在名校競爭中所面臨的高門檻十分明顯,雖然不公平,卻是一個不幸的現實,他作為私人輔導,所能做的就是讓亞裔學生的申請資料與其他本族裔學生區別開、脫穎而出,因為「亞裔學生實際上在互相競爭」。

5年前從洛杉磯華人區阿罕布拉市某高中考取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華裔學生Kristi說:「我在高中時的排名進入了前10%,但是GPA和SAT成績不算很高。唯一的閃光點可能就是參加了業餘舞蹈隊,多次在社區活動中做表演。」

阿美尼諾指出,相對於私立大學,公立加州大學系統情況要好些,但是由於亞裔學生成績太好,許多加大分校校園亞裔學生比例超過30%,和加州13%的亞裔人口比例相比已經是「過度代表」,引起非亞裔的不滿,因此感歎:「你沒法取悅所有人」。

一位加州居民針對來自最高法院的消息在網上發表評論說,是開始限制亞裔入學的時候了:「你們見過加大校園嗎?我的天,我就像掉進了中國城、韓國城或者小西貢。」

另一位加州人則反駁:「哪怕加大校園裡全是亞裔學生我也不在乎。如果你的成績比其他人好你就應該被錄取。我們需要正本清源:你努力工作取得更多成就,你就應該得到回報。我們在體育界不是這樣嗎?教育界也應該如此。不能對我們最好的學生說:你得靠邊站,因為我們的校園需要不同的膚色。」

阿美尼諾分析,一些州實行種族平權,試圖讓校園內各族裔學生的比例和社會人口結構相匹配,但在現實中並不可行,因為各族裔的文化背景不同,重視教育的程度也不同。

亞裔中的弱勢群體將得益於種族平權

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教育學院教授阮桂銘博士是高校實施種族平權政策的支持者,對最高法院再次將這個老問題提上日程表示不安:「加州已經走在錯誤的道路上,現在竟然要把它擴大到全國範圍。」她認為創建多元化的校園、人人都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非常重要。

她強調亞裔並非只有華人、日本人、韓國人……還有來自東南亞和太平洋島國的移民,這些亞裔中的弱勢族群大學入學率、高中輟學率都與西裔和非裔不相上下,同樣需要種族平權政策的幫助。阮桂銘也不同意某些族裔本身就不重視高等教育的說法,認為語言障礙、貧困程度和對美國教育系統不熟悉才是促使這些族裔升學表現不佳的真正因素。

阮桂銘同時指出,受經濟衰退影響,各大校園紛紛大砍本地亞裔學生的錄取率,以便招收更多來自亞州、家境富裕的國際學生,因為他們支付的學費要比州內標準高出一倍。「目前統計數字沒有區分亞裔美國人和來自亞洲國家的外國學生,那種認為去掉種族平權對亞裔學生有利的觀點過於狹隘,這還要看我們如何定義『亞裔學生』。」

華人家長:球場上也要「種族平權」

對大學錄取中是否應該採取種族平權政策的問題,一些華人家長在網上展開了熱烈討論,一位網友調侃道,既然西裔和非裔要在考大學問題上要求種族平權,那麼亞裔是否也需要在球場上要求種族平權:「黑人學習成績差,可以降低標準錄取進大學,亞裔體育差,也應該降低標準進這些體育隊!」

也有家長對亞裔在名校招生中受歧視的現象做了自我反省。有的家長說:多年來稅局記錄顯示亞裔捐款占收入比例比非裔還低。籐校的重要收入之一是校友饋贈;亞裔文化不熱衷捐款,大學多招亞裔就是自斷財路。

有的家長則認為,華人送子女上鋼琴課、數學班……提高自身修養絕不吝嗇,但是卻很少肯花時間做一些影響社會的活動,也是不招名校待見的原因之一。

哈佛大學將遊說大法官支持種族平權

去年被一名印度學生投訴招生歧視的哈佛大學已經表示將再次遊說最高法院做出有利於種族平權的裁決。學校總法律顧問羅伯特‧W‧尤利亞諾在一份聲明中說:「哈佛一直認為,多元化的課堂提升了所有學生的教育經歷。 ……我預計,本校將向美國最高法院在德克薩斯州案上表達意見,正如最高法院對這個至關重要的高等教育問題在前兩次進行裁決時我們所做的一樣。」

今年的2月初,教育部曾經宣布將針對亞裔學生的投訴對哈佛大學在招生過程中是否對亞裔有歧視現象進行調查,但是根據上週五哈佛大學發表的聲明顯示,由於原告撤訴,調查已經終止。

哈佛大學發言人傑夫‧尼爾(Jeff Neal)說:「我們很高興對哈佛的投訴被撤回、(教育部)人權辦公室終止了調查。哈佛大學歡迎來自不同背景的有才華的學生,包括亞裔美國人。」他再次強調:哈佛在審閱考生的申請材料時是高度個案化和基於對申請人各方面信息的整體考察,意思是錄取與否因人而異,而非對某個族裔採取一刀切的政策。

哈佛做出這種解釋事出有因。

2003年,有兩個涉及大學招生種族平權政策的案子在最高法院審理。有意思的是,這兩個案子的被告都是密西根大學,但一個是該校的法學院,一個是它的本科學院,,兩個案子的原告都是白人女性,前者名叫格拉特(Grutter),後者名叫格拉茲(Gratz)。兩名原告都認為密西根大學在招生過程中對非裔實施優惠,從而使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

然而,對這兩個看上去很相似的案子,最高法院的裁決卻是截然相反——在格拉特案中肯定了法學院招生過程中增加多元化的措施,格拉茲案中卻推翻了本科學院為非裔申請人普遍加分的做法。其中的微妙差別在於:前者是基於個案做出的決定,後者則是對整個群體提供統一優惠。

大法官團更趨保守 種族平權或被徹底摒棄

此次德州訴訟案,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將於今年十月開始聽證。在2003年針對密西根大學法學院種族平權招生政策的表決中,9位大法官以5比4的票數做出了支持密西根大學的裁決。但是現在,曾在2003年投支持票的大法官歐康諾(Sandra Day O』Connor)已被保守派大法官阿里托(Samuel A. Alito)所取代,自由派法官凱根(Elena Kagan)自動迴避了德州案的審理,相比2003年的九人大法官團,目前的八人中保守派更多了,因此外界推測,高校錄取中的種族平權政策有可能被徹底摒棄。真是如此,許多大學將不得不進行招生改革。

(責任編輯:貝利)

相關新聞
擔心 歧視 亞裔美大學申請避填種族
亞裔投訴哈佛招生歧視引調查
大學申請種族平權措施 美最高法庭再考慮
南加大爆發挺巴勒斯坦示威 校園一度關閉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