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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移轉保存古蹟 宜蘭創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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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郭千華台灣宜蘭報導)「盧纘祥故宅前池塘」於99年2月5日公告指定為古蹟後,歷經2年的協商,終於與地主正式完成協議,透過都市計劃變更為保存區,並以容積移轉方式,將池塘古蹟及周邊土地完整保留,對於「文化立縣」的宜蘭縣政府而言,這項重要文化資產的保存具有指標性意義。使得在地輝煌建築風格傳存、與頭城古街、蘭陽博物館、盧纉祥故宅地景風貌的串聯。

盧纘祥故宅。(檔案照片)

宜蘭縣長林聰賢表示,至今定古蹟引容蹟移轉出去,捐給政府今首例,目前宜蘭有古蹟30多例,往後如有私人產權可比照容積移轉來彌平地主損失,避免行政暴力產生。培養互相協調、讓步的新模式,達到社會大眾、政府、地主三贏局面來收場。

爭議多年的池塘保存事件,曾造成政府、地主與地方人士間的衝突對立,經由宜蘭縣政府的努力,終與所有地主達成完整保存的協議,10日由地主陳正松代表與宜蘭縣長林聰賢簽下協議書。

民國93年間地主以法拍取得盧宅前池塘3筆土地,經幾番波折後,池塘文化資產身分確定,造成地主發展權受損。

因此,自池塘被指定為古蹟後,縣府積極與地主展開協商,主動委託宜蘭縣建築師公會進行再利用規劃,並擬具「盧宅前池塘古蹟保存計劃」,透過都市計劃將保存計劃範圍變更為保存區,採容積移轉方式以保全環境景觀,同時也兼顧古蹟保存與地主權益。

地主代表陳正松夫妻表示,得知盧宅前池塘古蹟保存計劃,往後不能自用及買賣,起初覺得無辜與不捨,銀行利息本金攤還值得擔心,後來以容積移轉模式來達到協議,為民間古蹟的推進盡力,稍感安慰。

(責任編輯:陳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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