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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豬分離變數大 公督盟:台全盤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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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對於美牛有條件解禁政策中的「牛豬分離」隻字未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食品衛生管理法未提及牛豬分離,顯然美方要求政府豬牛都要開放,如果以國際貿易角度來看,全盤皆輸。

英文報「Taipei Time」曾在兩週前一篇新聞中提到,美國政府並未表達「牛豬分開處理」的政策,「牛豬分離」是台灣政府單方面的說法。

張宏林說,「牛豬分離」沒有列入法規,在未來任何肉品部分等於是廣義解釋,廣義解讀後瘦肉精豬肉也應該合法,因為這叫法律規定允許的,有點在玩法的文字遊戲,會是一個非常嚴重問題。

但總統馬英九顯然心中已有定數,在行政院通過〈食管法〉修正草案後,總統也向外表示,〈食管法〉非過不可,未來國人不想吃可以不吃,不必買不會有事。

入法也未必能具體執行

對於「安全量」、「強制標示」消基會也很憂心,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表示,雖然國內有很多有規範的法律,但無法具體落實執行,在管理或追蹤,三不五時就來一個大問題、黑心食物。現在明定是禁用瘦肉精,坊間還是很多含有瘦肉精產品,倘若未來制定了「安全量」,消基會認為一定會有超出規定標準的肉品試圖闖關,消基會質疑行政機關能否百分百嚴格把關。

陳智義表示,外界一直在討論國際競爭壓力及國人健康如何取捨問題,而馬政府卻用國人健康換取貿易協定等,但「犧牲」能不能換得自由貿易協定或是更好的關稅貿易協定?或透過與美國的關稅貿易協定,將國內產品銷售到其他貿易組織,如果是,這樣做才值得。

不過他指出,前提是必須幫民眾把關或是讓消費者有選擇權,並非如總統說的「不吃就不買」這麼簡單。近來食品失去安全的事件頻傳,強制標示、安全量能不能嚴格把關,政府必須要「說服」民眾。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希望政府在520之前要有更具體規範,如果政府貿然通過,有人必須要負起責任。◇

民間反美牛大事紀
3月6日 行政院可望有條件解禁美牛,消基會呼籲所有消費者一人一通電話,向選區立委表達「拒絕瘦肉精美牛進口」心聲,並向馬政府表達抗議。
3月7日 反美牛聯盟至行政院抗議放行瘦肉精美牛,希望政府完全禁用瘦肉精,並要求立法院三讀通過,此外也要求行政院長陳冲下台。
3月8日 來自全國的養豬農民不滿馬英九政府提出有條件解禁瘦肉精美牛,發動 200輛遊覽車、8‚000名以上豬農北上前往農委會抗議。
3月14日 反美牛聯盟不滿政府有條件開放美國牛肉,到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察院依法彈劾行政院長陳冲,並表達堅決反對瘦肉精美牛進口的立場。
3月15日 反美牛聯盟再度串連全台10個城市,組成「全國食物安全聯盟」,前往行政院大門口抗議,再次表達民間反對含瘦肉精牛肉進口的決心並揚言,若國會不在20日修法規定零檢出,4月1日將舉行大規模示威遊行。
4月1日 全國食物安全聯盟舉行「為食物安全而走」黑暗燭光靜默大遊行。聯盟強調,政府若未在520以前,承諾完全禁用瘦肉精,不准有條件開放含瘦肉精美牛進口,就要如影隨形地發起「馬英九下台」黑色行動。
備註:中華民國養豬協會及全國食物安全聯盟持續關注美牛議題,必要時會再抗議。
記者施芝吟/製表

(責任編輯: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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