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華簽證要邀請函機票 加中領館新規惹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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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多倫多報導)多倫多中領館日前在網上發出通告,自5月16日起,申請赴華旅遊、探親、商務和訪問簽證者,均需提供親友或國內單位的邀請函。此新規一出,立刻引起当地華裔的強烈不滿。
  
通告稱,申請旅遊、探親簽證須提供國內單位或常住個人的邀請函。如果無法提供邀請函,要提供機票和 酒店訂單。
  
申請商務、訪問簽證須提供由中國被授權單位邀請函,各類交易會請柬的原件或複印件,或國有、集體、合資、獨資或私人公司,以及教育、文化、科研單 位、會議主辦單位的邀請函的原件或傳真件。   
  
此外,通告還稱,新規定實行後,如有關申請不符合要求,申請人將自行承擔審批延誤或被拒簽等後果。
  
記者週四致電多倫多領事館,工作人員表示新規定並不是針對加拿大的,將會在全球範圍實施。
  
前一段時間剛設立的,同樣頗具爭議的多倫多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則對記者稱,只負責執行規定,「他們要甚麼我們就要求提供甚麼。這個我們也沒有辦法,規定不是我們定的。」
  
該工作人員稱,回國探親人士每次必須提供國內親友的邀請函,可以讓對方發傳真或掃描件,信中寫明自己姓名、住址、電話、工作、與申請者關係等,身份證號暫時提供不出來可以不寫,不需要街道公安局的蓋章。
  
在多倫多生活已有10多年的胡女士抱怨新規將給她回國探親帶來不便。她說,加拿大每年有這麼多華人回國,辦理的手續應該越簡單越好。
  
胡女士表示,自己是屬於那種隨興而為的人,不會提前很長時間就計劃未來的事,有時遇到緊急事情或臨時有個決定,馬上買個機票就回國了,現在每次都讓國內親人發邀請函,太麻煩。而且父母年紀大了,她平時都是和父母打電話聯絡,現在讓老人家寫邀請信,還要用電腦上郵箱,實在是個麻煩。
  
胡女士特意針對自己的情況向中領館簽證處諮詢,詢問父母是否可以打電話向簽證處證明,工作人員告訴她不行,必須出示信件,還說胡女士可以自己寫個信,發郵件給父母,讓他們簽名後再發回來。
  
自從消息傳出後,民眾在本地論壇對此事反映也很強烈,紛紛表達憤慨,表示不能接受中國領事館把海外華裔當敵人一樣對待的做法。有民眾說:「我要是沒有親人,只有友人,但同時友人又不願意替我出邀請函,又怎麼辦呢?我又有房產,能自住,幹嗎非要駐酒店呢?這不是刁難人嗎?」
  
還有民眾表示,父母年老力衰,在國內生活,有些是空巢老人,有些生活不能自理,讓他們如何寫邀請函邀請自己的子女回來?子女在外,不能照顧自己的父母已經覺得夠內疚的了。現在中領館還要對回國探親人為的設置障礙,這種規定太冷血和不近人情了。
  
網友lakeontario說:「太不地道了。這哪是親人哪,分明是仇人嗎!」 易徑說:「海外華人去中國是回原出生地,要邀請函沒有任何意義,除非政府有別的目的。」網友三葉蟲說:「是否十八大要開了,緊張了?」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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