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擔心 難民法C-31議案恐生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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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聯邦C-31議案,即《保護加拿大移民系統法案》(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已經在國會完成二讀。5月1日,加拿大一些機構通過新聞會,表示對C-31議案的擔心,即該法案可能在將來造成新的不公正。並希望政府接受歷史教訓,撤回這個法案。

週二,加拿大公民自由(Canadian Civil Liberties)、安省移民服務機構委員會及懷雅遜大學在多倫多聯合召開新聞會,稱C-31議案帶來的改變,與加拿大長期以來難民政策中的人道及同情基礎相矛盾。與會代表通過各自社區在加拿大歷史上受到過的不公正對待,包括華人社區的人頭稅及排華法等,說出他們對C-31的擔心,即該法案可能在將來造成新的不公正。

C-31法案規定,移民部長無需諮詢人權專家組成的委員會,有權確定哪些國家為難民安全國,還有權將成群登陸的難民申請人拘留1年。大多倫多華裔及南亞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吳瑤瑤稱,那些成群登陸的難民申請人,只要16歲以上,包括婦女,就可能被關押。「不是因為他們犯了法,只是因為他們成群進來。」

另外,如果你是從被定義為「安全」的國家來,「手續會快很多,但沒有上訴權。」 吳瑤瑤說,你獲批成為難民後,就算也獲得了永久居民身分,如果幾年後,你的來源國成為了「安全」國家,「還可以送你回去」。

吳瑤瑤認為,這些做法,都可能造成以後政府要道歉。她稱,加拿大政府歷史上做過一些錯事,包括針對華人的人頭稅及排華法;將日裔的家人關了幾年,有些人甚至被遣返日本;二戰期間猶太難民來加拿大時被拒等。加拿大政府承認了過去的那些錯誤,也做了道歉及賠償。她說,目前的C-31法案,會對來加拿大的難民造成傷害,將來可能也要道歉,「不如現在不做」。

加拿大移民部長康尼今年2月向國會提交C-31法案時表示,這項法律修訂的意圖很明確,即不符合加拿大難民保護法的申請人,會被立刻遞解出境,不允許再在加拿大滯留進行無休無止的上訴,耗費納稅人的錢。比如去年歐盟難民申請量超過亞非難民,共5,800起,耗掉1.70億國庫稅收。

新法案納入了《阻止偷渡人蛇者濫用加拿大移民系統法》中的多數條款,即大批偷渡難民申請人中年齡不滿16歲者免除拘押,其他偷渡者會被強制拘留,直至其難民申請通過時才能獲釋。

目前,C-31法案正在國會公民及移民常務委員會討論階段,加拿大人還有機會向政府反映意見。按吳瑤瑤的估計,該法案最快在下周可以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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