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佳木斯監獄監管不力 釀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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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0日訊】2012年5月6日晚,佳木斯監獄四監區一名死緩刑事犯人在監舍自縊身亡。

業內人清楚,死人對一個監管部門是一個硬指標,無論是「評先」還是考核幹部政績,它體現了一個單位管理程度,領導幹部的領導水準,所以對監管部門,工作好壞取決這個硬指標。

2011年度,佳木斯監獄副獄長李好軍在監獄報發表的新年賀辭中,講了那麼多冠冕堂皇,並且說已獲司法部先進稱號,其實是名實不符。自從鎮壓法輪功以來,有國民經濟的四分之一財力支撐,整個的國家機器都投入到鎮壓法輪功這來,佳木斯監獄也不例外,監獄的常規工作被忽視,重點不是放在對犯人的改造上,監獄從上到下精神頭全放在如何整治法輪功身上,致使正常的監管工作流於形式,犯人自殺的苗頭沒人去注意,知道了也不管,這起自殺正說明這一點。

這起自殺使人想到去年2月26日至3月8日,佳木斯監獄為完成省監管局下達的轉化法輪功學員指標,成立集訓隊,立用犯人實施暴力,折磨致使法輪功學員秦月明、于雲剛、劉傳江死亡,連死三人,為何年終還能評上省先、部先呢?是因為在處理刑事犯和法輪功學員是不同的。這起自殺,上級怎樣處理尚不清楚,但佳木斯監獄異乎尋常的迅速,把犯人「坐班」的,同室犯人扔入「小號」懲罰,以示重視。而去年對法輪功迫害致死三人,監獄沒有處理一個人,這是一個鮮明對比,對死者家屬連一份書面文字都不給,只口頭告訴正常死亡。監獄對于雲剛、劉傳江家屬威脅、恫嚇,給點小錢私了之,迅速將遺體火化。而秦月明家屬堅持討說法層層上告,佳木斯合江檢察院不作為,省監管局袒護不管,省高法於去年9月立案,後又撤案不作為,為告狀,秦愛人和小女兒被抓勞教,大女兒一人跑了一百多趟官衙,到如今仍無人問津,相信正不壓邪的大女兒邁出了向北京告狀的腳步。

對於秦月明索賠一案,省高法敢不作為,省監管局敢不管,其實這裡有一隻黑手,那就是政法委、「610」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興風作浪,這是當今社會最邪惡,最殘忍的惡魔,王、薄事件引發的中共內訌,使人們更看清了不撤銷政法委、「610」、不法辦被稱之為「血債派」的江澤民、羅幹、周永康等,不解體「血債派」賴以生存的中共就沒有公平的法制,這是當前人們要看清的真相。省高法法官王濱紅對撤案一事可能很無奈;佳木斯監獄監獄長葉楓對執行上級指令可能很無奈,但是他們不清楚,職務決定責任,在其位謀其政,不負責任就是個人的罪。

善惡是有報的,佳木斯監獄的自殺事件或許說明了這一點,追隨血債派日子是越來越不好過的,2012年5月6日是個星期天,佳木斯監獄監獄長葉楓的女兒結婚,全獄的幹警為其賀喜,可是鬼不做美,晚上把死亡的電話打給了他,這是一個不吉利的癥兆吧。望所有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趕緊懸崖勒馬,與「血債派」劃清界限,做出一個正確的選擇,為自己留有未來。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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