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攜帶者可當幼教 大陸衛生部被眾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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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3日訊】中共衛生部5月23日發佈了《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修訂說明,該說明取消了體檢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應調離工作」的規定,這意味著乙肝攜帶者獲准從事幼托工作。此規定遭到了民眾的竭力反對。

據《京華時報》報導,新的規定增加了工作人員「不留長指甲」的要求,但刪去了體檢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應調離工作」的規定,因此,乙肝攜帶者今後可從事幼托工作。

此規定引發了民眾的不滿。民眾「阿廖阿」說:乙肝病毒主要經血液和體液傳染,消化道傳染的幾率很低。看清楚,是很低,不是不可能!不要為了自己怕被歧視,就無所顧忌的對別人的健康造成威脅!這麼多職業可以選擇,為甚麼專挑幼師行業?難道不知道孩子的抵抗力比成年人要低得多?而且他們受傷出血的概率也比成年人大得多。

「Aileena_Liu」:家裏有娃的估計都不會同意,讓那幫領導們先把自己家的保姆和看護換成乙肝攜帶者20年後再來實施這條規定吧。

「非典型蟹子」:我覺得對幼兒而言還是存在風險,就算他們體內有抗體,但畢竟年齡小,身體素質肯定不如大人。而且幼兒經常和老師親親抱抱,時不時摔跤出血有傷口,萬一老師這期間也有傷口怎麼辦。不是歧視攜帶者,只是覺得該弄清服務對象。如果是中學生,有了預防意識常識和能力,豈不更適合,何必拿幼兒冒險。

「胖胖熊家的媳婦」:跟歧視乙肝無關,還是比較擔心孩子的健康! 如果家裏有大人是乙肝,我們都會讓大人儘可能的少接觸孩子,更何況是在到處都是小孩子的幼兒園!

「酷仔很酷」:對衛生部無語,乙肝畢竟是傳染病,也不是說每個接種疫苗的都有免疫力,而且有些抗體只能維持3年,試問,這樣你究竟是在幫人還是在害人,我親戚的孩子感染了,一家人挺注意的,最後媽媽也被孩子感染了,所以說,傳染病的性質是傳染,請衛生部搞清楚這一點!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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