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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擬降酒測值並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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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內政部長李鴻源31日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國內槍毒犯罪、性侵害犯罪及酒駕肇事等治安問題之因應作為專案報告」,李鴻源表示,為杜絕酒駕肇事的憾事再發生,擬降低酒測值的標準,酒測值從現行每公升0.25毫克降至每公升0.15毫克,並加重酒駕罰鍰,對累犯者沒收汽車,內政部將持續與交通部等相關部會溝通協調。

根據交通部統計,2007年至2011年的酒駕違規再犯件數比例高達31.43%,酒駕再犯率高居不下,李鴻源說,針對酒駕累犯,內政部已建議交通部,參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有關汽車沒入的規定,納入研議修法範圍,希望有效遏止酒駕。

對於酒測值規定,李鴻源表示,內政部建議參考日本做法,將酒後駕車呼氣酒精含量,從現行每公升0.25毫克降至每公升0.15毫克,落實社會大眾對酒後駕車「零容忍度」的期盼;至於罰金部分,將現行罰鍰金額提高為新台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加重酒駕行為的處罰,交通部已函覆將進行檢討研修。

李鴻源表示,不應是提高罰鍰,或將酒駕容忍度降低,都屬於消極的作法;更積極的話,若能將酒駕肇事致死,視為蓄意殺人,一旦能達成社會共識,民眾對酒駕的危害將更重視。

另外,葉少爺酒駕肇事致他人死亡,高雄地檢署依酒駕致死罪將他起訴,求處最高刑度7年,為目前酒駕致死案求刑最重的案例,但不少民眾認為判處的刑期太低。面對立委質詢7年刑責是否太短?李鴻源表示,無法評論個案,但若將酒駕致死認定為「蓄意」殺人,7年刑期就太輕了,不符合比例原則,但酒駕致死要用過失或是蓄意殺人,他認為還可以討論。◇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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