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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鐵毒殺虐童 母同居人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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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沛琪、陳亦偉台北27日電)2歲男童王昊因不見容於生母同居男友劉金龍,去年遭劉託付周建輝等3名友人毆打、拔指甲凌虐,並注射海洛因死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劉金龍死刑、周建輝無期徒刑。

台北地院合議庭判劉金龍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周建輝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另2名被控虐童的許冠雄13年、鄭盛峰14年;全案可上訴。

過去社會一些受人矚目的虐童致死案,因施虐者犯的是傷害致死罪,最重只判無期徒刑;本案因被告對男童施打一級毒品,法官改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重判被告死刑。

被害男童王昊的姑姑王薇君聆聽完判決後哽咽地感謝法官還她們公道,希望男童的犧牲能換來兒少法改革,未來每次開庭她都會到。

根據法院判決書,有多項毒品前科的劉金龍與女友及女方的2歲兒子同住;劉男去年10月間,以買糖果為由將小孩帶到友人住處,並對女友謊稱「小孩在保母家」。

劉另與其他3人從10月11日到11月1日,為阻男童哭鬧,輪流以燒紅鐵釘燙男童腳底、以鐵鎚打鼻梁和四肢、尖嘴鉗拔指甲等,還輪流強灌男童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造成男童昏迷後死亡;醫生在男童體內驗出毒品含量過高,生前中毒性休克,到院前已死亡。

審判長孫正華痛斥被告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以各種慘絕人寰的方式傷害被害人,男童死時臉部瘀青腫脹、手指殘破、皮肉裂開,與生前相較簡直判若兩人,實難想像被害人生前如何承受這種連成人都難以忍受的殘害;認為必須對劉金龍量處最高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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