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蘭「尋釁滋事」上訴案 下週開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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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唐銘報導)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董繼勤夫婦「尋釁滋事」案,經過15個月的審理,將於7月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宣判。律師程海將再次為倪玉蘭、董繼勤夫婦作無罪辯護。

近日來倪玉蘭的脖子左測淋巴疼痛得不能入睡,她的女兒董璇非常擔心倪玉蘭的健康狀況。6月28日下午,律師程海到西城看守所會見了倪玉蘭。發現倪玉蘭近日的健康狀況非常不佳,律師要求看守所為倪玉蘭看病,並要求改善伙食,保證基本營養,但還沒有得到有關答覆。

2011年4月6日深夜,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分局的警員突然闖入由警方強行安置的御鑫宮賓館倪玉蘭夫婦的暫住處將兩人帶走,並查封了倪玉蘭夫婦的住處。隨後倪玉蘭夫婦分別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1年12月29日西城法院開庭審理。2012年4月10日,西城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詐騙罪」判處倪玉蘭有期徒刑2年8個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董繼勤有期徒刑2年。4月13日,倪玉蘭就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她的定罪和判刑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據悉,倪玉蘭因住宅被強拆沒有得到合理補償安置開始維權,結果被打成殘疾,工作沒了,社保醫保也沒了,有人出於同情,在網上發起捐助。倪玉蘭曾經得到一筆捐款,西城法院在一審判決時,把捐款當成「詐騙罪」的依據。

程海表示,捐款人趙子琪對無家可歸的殘疾律師倪玉蘭一次性捐款5000元,是趙子琪自願捐助的,為了更清楚表明,他已聯繫了趙子琪,將通過本律師向法院作出書面聲明,否則,趙子琪的一片好心捐款,將變成倪玉蘭「詐騙罪」的證據。

另一捐款人王某給倪玉蘭的捐款,已經通過律師聲明,是自願捐款,這筆捐款已經被排除詐騙。

倪玉蘭,今年52歲,從事律師職業18年。2010年6月,從女子監獄釋放出來,在東皇城根遺址一個露天的應急避難所裡棲身,後來被抓到北京西甚庫大街御鑫宮賓館1018房間軟禁。2011年4月7日,警方以倪玉蘭夫婦不支付相關住宿費用等為由,分別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1年2月11日,時任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曾到倪玉蘭臨時住處探望她。倪玉蘭案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歐盟和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先後發表過聲明表達關切,並且敦促中國政府釋放倪玉蘭。

2011年12月12日,倪玉蘭女士獲得2011年度荷蘭「鬱金香人權捍衛獎」,以表彰她「捍衛和促進他人權利而表現出罕見勇氣的人」。該獎是為了推動改善國際人權狀況,由荷蘭政府從二零零八年開始設立頒發的、具有廣泛國際影響的一項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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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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