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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債空間最少 中市促修公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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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合併已經一年多,公債法應該趕快修,不要再拖下去了!」台中市府財政局表示,依現行公債法,北市舉債上限近5千億元、高雄市近2,500億元,而中市只有600億元,以目前負債近6百億元情況,幾乎無舉債空間,接下來102年度總預算編列,必須以「零成長」為原則。

中市雖貴為直轄市,卻被〈公共債務法〉(簡稱公債法)「綁住」,被過去省轄市規格限制舉債額度,市府財政局長李錦娥表示,台中市目前百業待興,需支應各項重大建設,但中央補助款越來越少,公債法又未修,舉債空間已逼近「天花板」,唯有透過修公債法,提高台中直轄市的舉債上限,不要跟台北、高雄差太多,才能有錢做建設。

舉債額度差北高甚多

財政局指出,依目前公債法第4條規定,有關政府舉借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中央及地方政府不得超過前3年度名目GNP(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的 48%,其中,中央不得超過40%、台北市不得超過3.6%,高雄市不得超過1.8%;如按98年至100年GNP平均數13.7兆元計算,台北市舉債限額是4,930億元、高雄市2,465億元。

而縣市部分為全部縣市合計數不得超過前3年度名目GNP平均數2%;且規定各縣市政府所舉借的1年度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45%,如此台中能舉債的額度只有600億元,跟台北、高雄比起來「差很大!」

局長李錦娥說,目前台中市負債500多億元,已逼近舉債上限,依現行公債法102年度市府只能再舉債52億元,若以行政院原提送立法院的公債法修正版本修正實施後,市府每年可舉債132億元,債務存量尚有2,136億元。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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