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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债空间最少 中市促修公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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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合并已经一年多,公债法应该赶快修,不要再拖下去了!”台中市府财政局表示,依现行公债法,北市举债上限近5千亿元、高雄市近2,500亿元,而中市只有600亿元,以目前负债近6百亿元情况,几乎无举债空间,接下来102年度总预算编列,必须以“零成长”为原则。

中市虽贵为直辖市,却被〈公共债务法〉(简称公债法)“绑住”,被过去省辖市规格限制举债额度,市府财政局长李锦娥表示,台中市目前百业待兴,需支应各项重大建设,但中央补助款越来越少,公债法又未修,举债空间已逼近“天花板”,唯有透过修公债法,提高台中直辖市的举债上限,不要跟台北、高雄差太多,才能有钱做建设。

举债额度差北高甚多

财政局指出,依目前公债法第4条规定,有关政府举借1年以上公共债务未偿余额,中央及地方政府不得超过前3年度名目GNP(国内生产毛额)平均数的 48%,其中,中央不得超过40%、台北市不得超过3.6%,高雄市不得超过1.8%;如按98年至100年GNP平均数13.7兆元计算,台北市举债限额是4,930亿元、高雄市2,465亿元。

而县市部分为全部县市合计数不得超过前3年度名目GNP平均数2%;且规定各县市政府所举借的1年度以上公共债务未偿余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总预算及特别预算岁出总额的45%,如此台中能举债的额度只有600亿元,跟台北、高雄比起来“差很大!”

局长李锦娥说,目前台中市负债500多亿元,已逼近举债上限,依现行公债法102年度市府只能再举债52亿元,若以行政院原提送立法院的公债法修正版本修正实施后,市府每年可举债132亿元,债务存量尚有2,136亿元。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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