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琳自殺留豪宅 兩任丈夫爭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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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佟亦加綜合報導)三年前,大陸歌手陳琳跳樓身亡曾震動整個娛樂圈。近日,她的兩任丈夫因陳琳遺產又將這個原本就撲簌迷離的自殺案件推到了風口浪尖:陳琳生前在京城留下的價值千萬元的房產,今天竟讓其兩任丈夫各有說辭,互不相讓,打起了官司。

據悉,陳琳的第二任丈夫張超峰近日向媒體爆料稱,經過其聘請的律師長達一年多的艱難取證和秘密調查,掌握了陳琳前夫沈永革霸佔陳琳千萬房產的多個確鑿證據。並且,他向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沈永革侵權。張超峰表示,對打贏這場官司充滿信心。

有記者為此質疑張超峰說,陳琳自殺身亡後,張曾與陳琳的家人簽定協議,承諾不要陳琳任何遺產,為甚麼今天又突然打起官司?張超峰解釋說,當時壓根就沒有仔細看上面寫的是甚麼,就稀里糊塗簽了名。他現在強調,自己作為陳琳的合法丈夫,具有繼承陳琳的遺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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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張超峰的這套說辭,陳琳前夫沈永革一方表示,房產與張超峰沒有關係, 「張超峰這種做法很不光彩!當初,張超峰當著很多人的面,說陳琳所有的東西他都不要。至於這套房產,當初是沈永革付了首付買的,陳琳負責每個月的月供。張超峰沒有出過一分錢。嚴格說,這房子是沈永革與陳琳的共同財產。」

有律師表示,在陳琳的第二次婚姻關係中,該財產是婚前財產,是其個人財產。陳琳自殺後,因未留下遺囑,其財產(包括該房產)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而該房產於2010年10月被其前夫沈永革私下轉賣,由於沈永革既不是房產所有權人,也沒有得到法定繼承人的同意,其賣房行為屬於無權處分。

陳琳當初跳樓引起紛爭,陳琳今天的遺產更引發火拚。有網友說,錢財乃身外之物,這話不無道理。陳琳自殺的原因已經足以去深究,但陳琳「駕鶴西去」後也不得安寧,罪魁禍首難道僅僅就是身後的遺產?

(責任編輯: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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