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拔高D.C.建築 聯邦討論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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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南編譯報導)美國國會的一個委員會上週四(7月19日)表示﹐該委員會正在考慮授權給華盛頓特區,提高對建築物的限制高度值,不過他們也表示,摩天大樓不會取代首都的那些低矮的建築物。
  
眾議院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眾議員Trey Gowdy說:「這個委員會沒有意願把華盛頓D.C.變成下一個紐約市,我們國家的古蹟…不會被公寓蒙上陰影。」
  
該委員會舉辦聽證會,聽取了包括政府官員和城市規劃專家在內的六個人的意見﹐聽證會主要討論改變1910年聯邦建築物限制高度的法案﹐允許把屋頂空間轉變成可利用的空間。這基本上就如同增加了建築物一層的高度﹐超出了建築物的高度限制。
  
許多高大的特區建築物的屋頂空間被電梯的閣樓佔用,可高達18.5英尺,但這一高度不計入建築物的最大高度之內。聯邦建築物高度法案限制建築物高度為相鄰的街道加20英尺寬,最高為130英尺。
  
市領導人則說,D.C.特區處於不利地位,因40%城市的土地是由聯邦政府擁有,因此不徵稅。 華盛頓D.C.首席財務官納特瓦爾.甘地(Natwar Gandhi )表示,通過允許更高的建築﹐可以為該市帶來更多的收入,讓低收入的人也受益。
  
甘地說:「我們必須有足夠的納稅收入來照顧人們的需求,當我們沒有收入時,就是一個問題。」
  
國家首都規劃委員會的執行董事馬塞爾.阿科斯塔(Marcel Acosta)說,儘管華盛頓D.C.仍然有足夠的發展空間,但改變紀念碑核心地區以外的建築的高度限制「將降級華盛頓天際線的公共特徵,並損傷城市的基礎設施。」
  
特拉華州埃莉諾.諾頓(Eleanor Holmes Norton) 在聽證會後說,她預計國會的下一步將決定是否給D.C.改變聯邦法中對建築物的高度限制。即使到那時,建築物的高度仍然要經過特區政府的討論過程,並由當地居民作出衡量。
  
諾頓說:「我認為你不會很快看到什么變化。」

(責任編輯: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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