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穩官員猥褻案和解 女下屬變身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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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文君綜合報導)深圳維穩官員猥褻女下屬案在民間論壇和微博曝光,近日開庭審理後,被爆雙方已達成刑事和解,但和解內容和條件並沒有公開。而受害者事發後不久,參加了公務員考試,並被錄取,目前已經是公安系統的公務員。民眾質疑「刑事犯罪和解」的法律依據,並質疑受害者成公務員的幕後交易,稱「法律再一次被無情踐踏!」

維穩官員蓄意強姦女社工

據《廣州日報》報導,2012年4月下旬,「深圳市坪山新區綜治辦維穩中心一領導鄔健強蓄意強姦女社工」的消息,出現在大陸多個論壇和微博上,引來很大的社會輿論。

網帖稱,2012年4月25日13:30左右,鄔健強工作時間飲酒後,以工作為由打電話讓女社工蕭某進入他私人的辦公室,然後讓女社工蕭某進入裡面的臥室 (封閉小房間)給他倒水,鄔健強乘機反鎖辦公室大門,然後進入裡面的臥室,用雙手把蕭某抱在懷裡,企圖強姦她,最後蕭某死命掰開他的手指,拿旁邊桌子上的開水壺擋在身前,才掙脫魔掌。

案件和解 受害者成公務員

7月4日,該案在深圳龍崗區法院開庭審理,因為案件涉及隱私,庭審採取不公開審理的形式進行,其他人不允許進入法庭旁聽。庭審結束後,廣州日報記者從龍崗法院瞭解到,鄔健強和蕭某達成了刑事和解。

受害人蕭女士的代理律師顏大慶接受《廣州日報》採訪時表示,因為雙方達成了刑事和解,所以昨天的庭審並未通知他參加,具體和解的內容和條件,他並不知曉。不過,顏律師透露,事發後不久,蕭女士參加了公務員考試,並被錄取了,目前已經是公安系統的公務員。

民眾質疑

《廣州日報》的這篇名為《深圳維穩官員猥褻女下屬案雙方和解》的報導被很多大陸媒體轉載,引發了微博和論壇再次對此案的關注和評論,很多網友質疑「刑事犯罪可以和解」的法律依據,並質疑受害者成公務員的幕後交易。

營銷策劃專家-鄂榮遠:看樣子沒有白白受害,最起碼用肉體換取了一個貪官的特殊「照顧」。但奇怪的是,這個貪官都被審判了居然還能以權謀私,還可以隨便安排人當國家公務員?權力之大,可以超越所有法律,當「官」就是厲害呀!

寶馬駕駛路虎奔馳:如此和解表面好像挺和諧社會的呢。這女的真有點靠潛規則搏上位的嫌疑。這官員如此和解有點賣官賣職擺平案件的嫌疑。如此這般,都是傷害了公眾權益。

幸福的罡子:中國這2B法律,觸及刑法都能和解,也就是說有錢(權)人打殘廢個吊絲,給倆錢,吊絲撤訴,啥事沒有。難怪大伙都往國外跑。

@靜觀紅塵:這昭示為:被官員猥褻後可有當公務員的機會!甚麼狗屁呀~!

北京拓墾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再不可思議的事情在我們國家都會發生。

大頭星塵:斷章取義來看,這或許是維穩的一種創新型走向!

Siemon_qu:刑事犯罪可以和解?求科普!

夜風如何:法律再一次被無情踐踏!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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