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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務所演武場 竹市列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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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14日電)新竹市文化局今天表示,位於廣州街的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是台灣少見的日治時期演武場建築,經審議通過,列市定古蹟。

新竹市長許明財表示,新竹市原有26處古蹟,其中國定古蹟5處,市定古蹟21處。為推動文化資產保護,今新增加指定「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為市定古蹟,竹市古蹟增為27處。

文化局表示,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位於新竹市廣州街20巷18、20號,是台灣目前少數現存日治時期監獄系統「刑務所演武場」建築,戰後改為監獄員工宿舍使用。演武場四周皆為木構造宿舍群,臨北大路,交通便利。

文化局表示,明治29年(1896),日人開始在全台各地規劃設置13所監獄,「新竹監獄署」即為其中之一。明治32(1899)年起進行監獄整併改組,大正11年(1922年)「新竹少年刑務所」成為當時最高位階的4大刑務所之一,也是台灣第1所以專門收容少年犯為名的監所。

文化局長林榮洲表示,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屋頂內部桁架採西式鋼構與木構結合,上方鋪設日式黑瓦,屋脊架設甚為高聳,地基、牆身、窗框結構甚佳,是台灣少見的演武場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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