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 網絡立法,法網恢恢,網民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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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07日訊】(美國之音)2012年12月28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這項決定的主要內容包括:保護個人電子信息、防範垃圾電子信息、實行網絡身份管理制度和賦予有關部門必要的監管權力。

自從去年12月18日以來,中國多家官方媒體紛紛發表評論,呼籲加強網絡管理和控制,為網絡立法造勢。中國央視在新聞聯播節目中播出中共黨報人民日報的署名文章「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稱商業欺詐、惡意攻擊、造謠傳謠等等給人帶來許多困擾,強調網絡世界不是法外之地,開放的中國需要文明法制、健康的網絡世界。

經過新浪微博認證的哈佛尼曼學者、專欄作家安替對央視的這種做法提出了直率的批評:「新聞聯播今天連續第十二天攻擊互聯網了。央視這是更年期嗎難道?」

除了央視之外,其他官方媒體相繼「亮劍」,劍指洩漏個人信息以及網絡誹謗等問題。中共黨刊「求是」雜誌列出了危害互聯網秩序的六大毒瘤,中共黨報人民日報刊登了署名任芳的文章,題目是:開放平台不能沒有「合法邊界」,新華社的網評題目是:個人信息安全需法律「保駕護航」,光明日報也發出「網絡立法依社情順民意」的評論,新京報甚至發表了一篇社論,題目是:嚴懲洩露源頭,方能保護公民信息。

據中國數字時代網披露,中宣部大力支持官方媒體有關加強網絡控制的報導。中宣部的通知稱:「近期新華社、人民日報等中央媒體陸續刊播危害網絡安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典型案例,請各級媒體和網站全文轉載,不改動標題內容,不自行組織有涉網絡安全管理的報導評論,尤其是刊播質疑網絡管理的聲音。」

但是,中宣部對來自網民的反對之聲卻採取了截然不同的態度。中宣部的通知要求:「對個別網民所謂警惕CCTV和人民日報等中央媒體抹黑微博和網絡言論的責難觀點,不轉載不報導,各媒體及網站不得刊發任何質疑網絡管理的報導和言論。」

這次出台的「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的第5條規定的內容是: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這一條涉及到賦予網絡服務提供商一定的監管權力。

第6條規定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定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這一條實際上涉及網絡後台實名制的問題。

在這次人大會議閉幕之後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新華社記者提問說,人們很關心這項決定會不會影響人民群眾通過網絡發表監督和批評的意見,包括舉報和揭露貪污腐敗的行為。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在回答這個問題時試圖打消公眾的顧慮。

李飛稱,紀檢監察等有關機關對通過網絡提出監督、批評意見,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群眾予以切實保護,對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等違法犯罪行為要堅決查處。

然而,李飛的解釋並不能平息眾多網民的強烈不滿,他們用多種多樣的形式來表達自己的憤怒。有些網民用漫畫的形式諷刺人民日報的評論員文章「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漫畫中主講人是身陷不雅視頻門的雷政富,忠實聽眾之一是「表叔」楊達才。有的畫家用「禁錮與匿名,吶喊與突圍」的作品描述當今大陸網絡的現狀。

這項人大議案從12月24日開始審議到12月28日獲得通過只用了幾天時間,可以說是進展神速。許多網民對通過網絡實名制議案的速度與推行官員公示財產制度的艱難相比較,抨擊當局採取雙重標準。

以「成都元昊電器」的身份在騰訊微博上註冊的用戶說:「多年來,官員財產實名制只見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因為大部份人大代表抵制,一直無法通過。現在人大很快就制定了網絡實名的決定草案。真是雷厲風行。這已經充分證明了這樣一個問題:網絡是腐敗分子的天敵!」

新浪微博上的「夜行道人」諷刺說:「不愧偉光正,一提網絡實名快如閃電,一提官員財產公示就摸石頭。」

網民「擺古論今」說:「實名制應先從人民日報做起。官媒近日連篇發文,要網絡實名制,這個沒甚麼不對。但人民日報的評論員為何不實名?文革期間,人民日報的慣用伎倆就是發表匿名文章打黑棍子。有哪個國家的媒體發表評論不是記者真名實姓?說了那麼多謊言,連個姓名都不留,怎好意思要求屁民實名?」

順便說一下,曾於2011年獲得人民網十大網評人稱號的「馬碧」就不是一個實名,此人的真名叫文白石。馬碧自己戴著假面具打太平拳卻在人民網上發出了給網民戴上法治「緊箍咒」的叫囂,結果引來網民的萬炮齊轟。網民「一條魚911」說:「這位叫馬碧的網評員好像是姓拍,名馬屁精!」網民「不明假真相」則指出:「人民網這位叫馬碧的網評員是真名嗎?你的名字的諧音就是我對你這篇評論的評論……」

目前網上正在流行的一句調侃似的口頭禪就是「做人不能太馬碧」,網民們藉此來譏諷這位網評員。網民「五月花新社」在他的評論中甚至連馬碧的真名字都挖苦了一番。他說:「取馬碧這個名字,行馬屁之實,真懷疑是聞百屎長大的了。」有的網民還通過漫畫來譴責馬碧發表的評論。

事實上,在實行網絡實名制的問題上,韓國已經有過一次教訓。2012年8月,韓國宣佈網絡實名制違憲,原因是侵犯了言論自由。而除此之外,網絡實名制還會造成其他危害。

近代史學者章立凡介紹說:「實行實名制後,致使韓國各大網站成了黑客的主要攻擊對象。2011年7月,韓國發生前所未有的信息外洩事件,約3500萬名用戶信息外洩,洩露的用戶信息非常詳盡,有用戶名、姓名、生日、電話號碼、地址、加密密碼和身份證號碼,幾乎涉及所有的韓國網民。」

法律學者徐昕在騰訊微博上指出:「看看韓國憲法法院判決網絡實名制違憲之理由,就會明白[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決定]違憲。」徐昕接著不無諷刺的說:「當然前提是:如果[憲法]是真正的憲法,如果有憲法法院,如果有人提起憲法訴訟。」

原搜狐評論主編、新京報評論員趙繼成則認為網絡實名制是一把雙刃劍,一旦實行起來也可能會對現政府的權威構成衝擊。他說:「網絡真實名了,粉絲就不再是遊戲,而是選民;大V不再是大號,而是議員。誰會感到顫慄?其實,西方已經在研究網絡對傳統的政黨和代議制的衝擊了。商場可以虛擬,廣場有何不可?」

在牆外的推特網站,網民「牛樂吼」嘲諷說:「習李全面啟動政治改革,首戰首捷–網絡實名制立法成功,迎來中國互聯網的春天。」

互聯網從業者師北宸在推特上表達了他對中國當局今後可能會依法加強防火牆的擔心:「為甚麼我看完實名製法案後有為GFW(防火牆)未來公開化做鋪墊的感覺?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沒有限定[國內]並非人大常委會疏忽,那麼採用技術手段屏蔽國外那些不遵守此法的ICP/ISP就是[有法可依]、[依法治網]了。」

除了實行網絡實名制之外,這次通過的人大新議案另一個引起激烈爭議的問題就是賦予網絡運營商監管權力。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於建嶸教授對該決定的第五條規定提出質疑說:「請問人大常委:網絡服務提供者如何判斷用戶發佈或傳輸的信息是法律和法規禁止的?搞錯了如何辦?」

著名律師周澤也直截了當地指出:「問題是,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是法律專家,其如何判斷甚麼信息是法律、法規禁止的?」

網民「雜談五味」在新浪微博上講了一個段子,奚落人大的這項新法律。他說:「某領導對一女孩耍流氓,女孩強烈反抗,領導罵道:『小妞,別鬧了,我可是有背景的人!』女孩一聽,頓時笑了:『大叔,別鬧了,我可是有微博的人。』領導冷笑:『微博已經監管了,你想坐牢嗎』?」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一方面在新浪微博讓網民不要擔心失去自由,強調這項新立法是為了保護網民的利益的。另一方面,他也強烈呼籲監管部門嚴格限制決定中第五條的使用範圍,不用它對付正常的網絡批評,確保網絡輿論監督繼續保持它的尖銳性。

然而,許多網民還是不原意相信胡錫進的說法。他們認為「第五條規定」才是這次立法的目的。

有分析人士指出,由於擔心廣大網民的負面反應,中國大多數私營網絡服務提供商對遵守這些規定並不積極。然而,一些互聯網專家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更強的法律效力,它能給中國的網絡服務商帶來更大的壓力,迫使他們更快、更全面地遵守這些規定。

湊巧的是,就在中國人大通過這項決定的一天之前,影像藝術家高遠在網上發佈了他借用周傑倫的名曲「雙截棍」創作的一首反審查視頻歌曲「山楂你MLGB」,歌詞辛辣幽默,抨擊中國某些官員為自己陞官發財而不惜封殺網民言論自由的卑劣行徑。歌名中的「山楂」是「審查」的意思,MLGB則是一句堪稱「國罵」的粗話。維權活動藝術家艾未未在其中客串演出一位武功大師。我們就用這首歌曲結束本期的火牆內外。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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