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惶惶 山东五千多学生被强制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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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凯琳综合报导)9月,山东一学院全校五千余名男生被警方强制收集血液样本,让不少学生感到不解,人心惶惶。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声称,大量采集学生DNA和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学生宿舍盗窃案有关。但专家指滨城警方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而媒体质疑如此大规模的DNA集中采集背后是否还有其他的隐情?

据大陆媒体报导,9月18日至22日,当地警方强制对山东滨州学院全校5,000余名男性学生进行强制抽血收集血液样本。校方告知学生:“所有男生都参加,若不参加者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抽血期间,所有学生都被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卡,其中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和详细住址。

据悉,按照DNA鉴定100元左右的价格,采验五千多名学生的成本也在50万元左右。有学生担心泄露私隐,询问在场警察抽血原因时,对方却称“安静,不要说话”。

这次采血行动效率极高,从收到通知到采血完毕,大多在一天之内。

警方与校方说辞大相径庭

在当前大陆器官移植泛滥,不时传出类似“小斌斌”被盗器官的恐怖新闻之际,如此大规模、高效率的收集血液样本行动,更是让学生们不解和不安。9月18日山东滨州学院的百度贴吧上首次发出消息称“学校通知明天采集DNA信息,求解释”。

当被陆媒记者问及这次大规模检验DNA的原因时,当地警方声称,是为了破获一连串的学生宿舍盗窃案件,找出犯罪嫌疑人,今年以来已经连续发生了38起盗窃案,累计金额约20万元。

而校方答复的原因却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建立流动人口资料库,而且全校女生也要进行DNA检验,并称食堂清洁工和食堂员工已经在21日前检查完毕了。

根据滨州学院的网页显示,该校生源90%以上都来自山东省,不存在流动人口的问题,而至今该校女生并没有做类似检测,该校的清洁工和食堂工人也否认做过类似检测。

“滨城警方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网名为刘昌松的法学硕士兼职业律师、法学教授通过微博发文在法律层面对警方的行为进行了一系列分析,他认为无论警方的行为是立案前的初查,亦或是立案后的侦查行为,都是违法的。

他说,首先,如果警方是做立案前的初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规定,初查底线为“不限制被调查对像人身、财产权利”,也就是不能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但滨州警方一不告知为何抽血检查,二是威胁学生到场;三是抽血不征得学生同意。因此,该行为是违法的。

其二,若为立案后的侦查行为,该做法更是违法的。滨州警方用《刑事诉讼法》第130条为自己辩解,但根据规定,警方只能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采集血液等生物样本进行检查。而这5,000名学生并没有被警方告知是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被告知犯罪嫌疑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如聘请律师辩护,有权申请侦检人员回避等。实际他们是在寻找犯罪嫌疑人,在还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下,对一般对像进行DNA检测是违法的。

其三,警方做法令人质疑,例如女生为何就不用排查?20多万元是该地区各高校发案总额,为何只针对滨州大学,其他学校呢,学校以外的其他区域呢?根本经不起质问。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专家洪道德也认为,滨城警方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他表示,据中国《刑诉法》第130条规定,侦查机关、侦查人员只能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根据侦查的需要可以采集身体上的一些信息,包括体液、皮屑等等采集DNA基因。但是,这个条文明确规定采集的对象只能是,一是犯罪嫌疑人,二是被害人。以130条来解释这么大面积的采集个人DNA信息,这个说法肯定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也有民众质疑,20多万元是该地区各高校发案总额,为何要大动干戈花50余万去鉴定DNA,这种做法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还有媒体质疑,如此大规模的DNA集中采集背后是否还有其他的隐情呢?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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