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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監聽調閱小組首度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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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3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通過監聽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下午2時30分調閱小組首次開會,邀法務部長羅瑩雪等列席。

監聽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明定,專案小組調閱對象為司法院及其所屬、法務部及其所屬、內政部警政署及其所屬等相關機關,但經專案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討論監聽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時,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建議應列入中華電信公司與立法院;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說,調閱小組不能無限上綱,中華電信是最下層執行監聽單位;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則反對列入立法院。

委員會通過決議,調閱小組得調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進總統府及官邸會客記錄及黃世銘通聯記錄。若有必要,經小組同意,得要求電信及固網公司提供相關監聽及資料。對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欲調閱其個人使用立法院節費電話相關通聯資料,立法院及相關單位(最高檢特別偵查組)應配合小組運作提供資料。

運作要點明定,調閱小組運作除中華民國憲法、法律及立法院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要點行之。

討論時,國民黨籍立委林鴻池建議在運作要點加入憲法及含大法官會議解釋,明定運作範圍;但柯建銘反對,一度引發爭執。柯建銘問是否同意調閱黃世銘通聯記錄?林鴻池說,同意可調黃世銘,也已簽協商結論,但反對調閱總統馬英九與黃世銘間單邊通聯記錄。

運作要點也明定,開會須有司法委員會委員1/3以上出席;其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小組召集人由兩名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按週輪流擔任,處理小組會務並擔任會議主席。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經委員會決議,得設調閱專案小組,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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