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學生」訴湖南司法廳 二審退庭抗議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2013年11月04日訊】(德國之聲中文網報導)湖南邵陽曾參加「八九民運」的「六四學生」羅茜,在2012年中國司法考試中順利通過,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其考試成績可以獲得A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湖南司法廳因其「參加過『八九民運』」、「被判過刑」為由取消其律考成績,羅茜認為當局對他進行政治迫害,遂對湖南司法廳提起行政訴訟。今年8月,經過7個月漫長的司法程序後,該案在湖南長沙芙蓉區法院開庭,法院判羅茜敗訴,羅茜當庭抗議並表示將上訴到底。

現年44歲的羅茜在1989年時為中國人民大學學生代表,曾參加「天安門遊行和絕食抗議」,「六四事件」後他被判監入獄,出獄後曾逃至海外。歸國後在其家鄉湖南新寧縣一所中學做校工,被國保部門長期監控。截止目前,中國當局對和「六四事件」相關的訴訟幾乎不予受理,因此外界稱羅茜的行政訴案為「八九人士」訴訟第一案。

10月25日,羅茜及其代理律師唐吉田收到長沙中級法院通知,二審於11月4日開庭。羅茜在接該案主審法官周文電話通知時表示希望法院依法獨立審理,周文亦表示抵制一切干預,依法判決。據悉開庭前欲前往長沙中院參加旁聽並聲援羅茜的多位民主、維權人士遭當局控制。11月4日的二審開庭中,羅茜和代理律師唐吉田抗議法院存在嚴重的程序違法之處,因而退庭。

羅茜:「這關係整個『八九一代』人的命運」

「退出表明一種立場『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

羅茜和唐吉田分別向德國之聲介紹了二審開庭情況。羅茜表示,在二審開庭前,他及律師向長沙中院提出對一審法官枉法裁判的控告、提出調取新寧國保人員曾作出的對羅茜的證詞等,二審法院均未做回應;另外羅茜也認為二審法院沒有對湖南司法廳出庭人員進行調查,存在和被控訴方的利益關係,因此他要求審判長迴避,審判長拒絕此要求,在開庭十分鐘後羅茜及律師再次提出這些要求時,法庭將兩人逐出法庭。後再通過該院一行政庭庭長勸解,邀請羅茜重新回到二審法庭上,法院又試圖更改庭審為書面審理,羅茜以退庭的方式表示抗議。

唐吉田在接受德國之聲采訪時認為,長沙市中院存在程序嚴重違法之處,因此已喪失主持法律審理的資格:「我和羅茜退出這樣一個法庭,因為再做下去有沒有意義?他們自己公然違法還不糾正,還以將我們逐出法庭或書面審的方式威脅,實際上法庭已經站到了被上訴人一方,從形式到內容看不到公正的跡象,我們的退出表明一種立場『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至於會有甚麼樣的結果並不重要了。」

唐吉田也認為,像羅茜訴湖南司法廳這樣的行政案,法官並不能主導案件,背後有政法委等權力部門定下基調,再透過法院的程序來給出既定的結果,而羅茜案的一審、二審法院連表面上的司法程序都不願意再維持。

唐吉田:我們只配合合法的法庭和法官

「這不僅是我一個人的命運,而是關係『八九一代』」

羅茜也向德國之聲表示,自己之所以在這個案件中竭力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是因為他身上特殊的「八九一代」的背景和標籤,這一代人因為其「政治背景」,很多當年的民運參加者都承受了當局在各方面給予的控制和壓力:「六四已經過去20多年了,中共對我們進行政治迫害,這不僅關係我一個人,是關係『八九』一代人的命運。」

唐吉田也認為習李新政已屆一年的時間,原來公眾期待可以鬆動的「六四問題」毫無解凍跡象,於國家是一種民主方向的無望;於個體命運,「有理想」、「有正義感」的一代人在這個國家無法自由生活;除此之外,這個案例依然成為對國家司法體制的檢驗,當「政治」「權力」成為「司法」的最高準則時,中國的法律並不能成為羅茜維護合法權利的武器。

(責任編輯:李文慧)

相關新聞
六四流亡學生捐子彈:我是六四屠城證據
任重:我所見證的六四天安門屠殺
彭濤:今年『六四』紀念不一般:社會撕裂,人民絕望!
薄王將秦城再會?六四學生領袖憶秦城監獄生活內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