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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生每週運動150分鐘 2014年2月實施

國中小學生普遍運動量不足 體育課常被借課 避免下一代不會運動 體育署要求學生每週運動150分鐘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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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過去國中小學生普遍運動量不足,加上體育課常被借課,因此運動量明顯低於歐美國家。教育部體育署表示,2014(103)年2月開始,近300萬國中小及五專前三年級學生,每週要運動150分鐘以上,避免在少子化的危機之下,讓下一代成為不會運動的「弱雞」。

教育部體育署也提出,為配合12年國教課綱修訂,從105(2016)年開始中小學生的體育課節數,將由每週2節增為3節。

為了讓學生擁有強健體魄,就必須要有適當的運動量,根據中小學生的運動量統計顯示,小學生運動時間最少,根據〈國民體育法〉明文規定,高中以下學校及五專前3年級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時數外,每週參與體育活動的時間應達150分鐘以上。

雖然過去教育部也曾推行「運動210」,也就是天天運動30分鐘,每週運動150分鐘,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組長吳永祿表示,現在直接入法明訂,未來若地方政府未確實督促所轄學校落實,將影響中央對地方的獎補助款。

另外,目前國中以上體育老師約九成是合格教師,但採包班制的國小則有八成由非體育專長老師在教學。體育署未來會設計一些示範活動,例如小學生很適合跳繩和體操,也要幫助老師增能或取得相關證照,2014(103)年1月會公布。

若是無法天天運動達到30分鐘,體育署長何卓飛強調,如果當天沒有時間做到可以累計,下課時間、社團活動、彈性課程或空白課都可以運動,才能擁有健康。◇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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