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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廣告控霸凌 台專家:非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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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台北市敦化國中一位家長,不滿孩子在學校遭霸凌,在平面媒體買廣告刊登陳情書,引起各界關注。台北市教育局9日表示,將成立調查小組,釐清是否有觸犯〈兒少法〉,預計1週內提出初步報告。專家則認為,登報是二度傷害,不過若無法解決,不妨循法律途徑解決,也有威嚇作用。

敦化國中家長蔣太太,8日在報紙買廣告,指控女兒從七年級開始被同班同學許姓學生霸凌,但因許生的媽媽是學校老師,多次向校方反映,校方卻有意護短。

蔣姓家長重申,只要許姓學生道歉並轉班,她就不追究。教育局表示,已請駐區督學及軍訓室教官到校了解,並協助學校處理後續事宜。校方也回應,將會再召集相關同學釐清事實。

不過就在家長控訴當天,許生中午也在臉書po文回嗆。而遭霸凌蔣姓女學生對於此事鬧上全國版面覺得很緊張,不知道該如何面對班上同學。

登報讓孩子二度傷害

對於家長登報尋求公道,親子專家黃瑞芬提到,此舉非但無法爭得公道,反而重傷了孩子。不僅斷了霸凌者的後路,沒有機會讓其有悔改的空間,更激化霸凌者惡的一面;也讓被霸凌的蔣姓女學生,擔心無法面對同班同學,還要接受同儕的另眼相待,結果壓力更大。

黃瑞芬建議,家長在處理孩子爭議時的態度,以及身教,對孩子有著深遠影響,她建議,應該讓雙方家長、學校,以及第三方公正人員,一同釐清事情真相,並協助兩方孩子重新面對同儕的生活。

情節重大 可循法律途徑解決

若是霸凌者行為惡劣,也有許多方式可解決,黃瑞芬建議不妨做足證據,尋求法律途徑,一方面可以威嚇霸凌者,也讓有相同行為的孩子,有所警惕,懂得如何尊重他人。同時也真正保護到被霸凌者的權益。

登報家長只為了吐一時之快,卻讓孩子在校內承受更多眼光;而霸凌者的家長既為校內老師,就該勇敢站出來與孩子面對錯誤,而非包庇,讓其有機會受到善的感化,在事件當下引導其學習尊重以及體恤的態度,否則將來要花更多時間來修復孩子受傷的心靈。

是否違反〈兒少法〉,北市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表示,教育局調查後,會將資料提供給社會局。他體諒家長的心情,但用此方法也有問題,將請敦化國中校長到班了解雙方需求,必要的話,兩人會分班上課,教育局也會請督學及校外專業人士介入調查,1週內完成報告。◇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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