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財政年度H-1B申請即將開通

張雪梅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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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H-1B申請將於今年4月1日開始,到時移民局將開始接受2014財政年度的H-1B名額的申請。H-1B是一種專業人員工作簽證,很多在美國讀書的外國學生畢業後都是通過申請H-1B 簽證在美國工作繼而通過職業移民的渠道取得綠卡。美國政府的財政年度從上年的10月1日起至當年的9月30日止,例如2014 財政年度是從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的9月30日。雖然2014財政年度要到2013年10月1日才開始,但法律規定可以提前6個月遞交申請,所以移民局在每年4月1日就開始接收受下一個財政年度名額限制的新H-1B 申請,而獲批准的H-1B申請人必須等到10月1日才能以H-1B 身份開始工作。下面我向大家簡單介紹盡早遞交H-1B申請的重要性。

  H-1B的名額是根據美國財政年度分配的,雖然美國國會每年規定有8萬多名新的H-1B名額(學士學位的H-1B名額為65000名,其中有6800名根據美國與智利和新加坡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提供給智利和新加坡使用,另外還有20,000名碩士或碩士以上高級學位的H-1B名額)。雖然目前有不少關於增加H-1B名額的說法,但還沒有任何增加H-1B名額的提案成為法律,所以H-1B年度名額仍然沒有變化。H-1B名額的使用在過去幾年裏一直處於緊張狀態,最嚴重的一次是2008財政年度的H-1B名額在2007年4月1日移民局開始接收申請的第一天便宣告用盡,創下了H-1B申請以來的記錄。過去兩三年由於美國嚴重經濟危機,H-1B名額使用情況有了很大緩解,但每年的H-1B名額也總是在下一個財政年度的名額開始使用前幾個月便早早用盡,例如2012財政年度的H-1B名額在2011年11月22日便宣告用盡。隨著經濟情況的改善,H-1B名額的使用速度也在加快,2013財政年度的H-1B名額在2012年6月11日宣告用盡,比上一個財政年度早了5個月就將全年的名額用盡。

  通常來講,第一次申請H-1B需要佔用國務院一年一度分配的H-1B新名額,而第一次申請取得名額後,該申請人在今後的H-1B申請則不再需要名額。H-1B名額用盡的直接後果是符合條件的第一次申請H-1B簽證的人員將不得不等到下一個財政年度才能提出申請,由此造成的不便可想而知。部份H-1B申請可以隨時遞交而不受某一財政年度的H-1B名額限制,其中包括已經獲得H-1B身份人員進行延期,改變工作期限,或更換僱主;已持H-1B身份的人員申請同時為另一僱主工作的H-1B;或某些特定機構提出的H-1B申請(如高等院校,非盈利或政府研究機構等,但持有此類H-1B簽證的人員如果要轉換為普通H-1B簽證則仍然需要H-1B名額)。種種跡象表明美國經濟逐步好轉,可以預見2014財政年度H-1B名額的使用將會更快,所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仍應做好準備,盡早遞交H-1B申請。很多新近從學校畢業或第一次找工作的人員都會因為沒有名額而無法申請H-1B,對於這些人來講,盡早遞交H-1B申請以取得名額更是至關重要。

  盡早遞交H-1B申請主要原因之一是申請人能夠在H-1B正式生效前保持合法身份並避免身份的中斷,因為一旦身份中斷,H-1B申請人必須出境簽證才能以H-1B的身份進入美國。對很多在美國新近畢業並獲得實習期(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簡稱OPT)的H-1B申請人來講,根據申請人的OPT在2013年10月1日之前或之後到期,可能會存在H-1B正式生效前能否一直保持合法身份的問題。美國移民局於2008年4月4日發佈公告,公佈了有關學生實習期延期臨時規定的最終文本,允許某些符合條件的科學、技術、工程和機械方面學位(STEM)的F-1學生申請實習期延期至29個月,比以往的12個月增加了17個月。規定同時還給那些已經取得了H-1B名額但其OPT在H-1B生效前過期的H-1B申請人的OPT自動延期直至H-1B生效或H-1B申請審理結束,以先到時間為準。這個規定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OPT學生在H-1B生效前保持身份的問題,但並不是所有H-1B申請人都能受益於上述規定,並且目前持OPT的H-1B申請人仍然需要注意盡早提出H-1B申請,儘量以免出現身份中斷現象。H-1B申請人申請要享受OPT自動延期必須在OPT到期前遞交H-1B申請,同時申請所要求的H-1B的生效日期必須是該財政年度的第一天,即10月1日。另外這些符合條件的科學、技術、工程和機械方面學位的F-1學生實習的僱主必須在電子核實系統(E-Verify)登記才符合延期的條件。

  綜上所述,所有第一次申請H-1B的人員都應當從現在起就積極開始準備,以便2013年4月1日一到馬上或儘快遞交H-1B申請,取得H-1B名額。H-1B申請近年來出現了一些主要變化,增加了H-1B申請工作的複雜性和準備工作所需要的時間。勞工情況申請(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簡稱LCA)是H-1B申請的第一步,H-1B申請必須在勞工情況申請獲准後才能遞交。勞工部在2009年修改了H-1B勞工情況申請的審核程序。根據新的程序,LCA的申請不再是網上遞交後立刻獲准,而通常至少需要一週時間,從而增加了H-1B申請的準備時間。另外移民局在2010年發佈了有關H-1B 審核的備忘錄,對H-1B申請中的僱傭關係,尤其是IT等公司僱員在第三方地址工作情況的審核標準和所需文件做了具體的規定,所以H-1B申請的準備工作相對更加複雜,需要的時間也相應增加。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諮詢自己的律師盡早做出妥善安排和計劃。

  本文僅為有關法律信息介紹,不為本所法律意見。如需個案法律諮詢,請與張雪梅律師聯繫,電話:(770)457-5888,電子郵件:info@zylawyers.com, 網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3301 Buckeye Road, Suite 100, Atlanta, GA 3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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