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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亞蓮:誰給了小吏們濫施淫威的膽氣和霸氣?

——制度缺陷是官僚惡吏層湧和囂狂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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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02日訊】最近中央政府高調提出要「改變工作作風」、「為群眾辦真事、實事」,足見各地官僚痞氣已達到何種民怨憤起的厲度。然無實際監管懲處措施的空洞政改,絕無改變權威壓法制民和官官相護的可能,吏痞們凶猛、跋扈依舊是不容置疑的普遍存在,

2013年2月8日小年夜,因上海黃浦區老西門街道拒不兌現2005年9月寫下的調整臨時房書面承諾和解決被毀扔生活用品的口頭承諾、保安多次違反工作職責拒不通報我因急事約見領導要求且態度極端惡劣而於激憤中扔了綜治科的電話機,科長王義玨即強自枉稱我是「針對他」而施以暴力和威脅。他非但極其凶狠地一把拖住我胸衣以蠻力將告訴他「腳痛」的我猛推拖出辦公室(我雙腳距骨壞死,駐雙拐),瞪眼指鼻厲斥:「你竟敢扔我辦公室的東西,你就是針對我的,你怎麼不去扔其它辦公室的東西。」並辱罵:娘X,你敢跟我搞,我夯死儂、揎死儂、撳死儂等威脅之類的話。還用手推打我左側頭部、卡我頸部。在被街道其他工作人員拖開後,他仍惡聲威脅:「綜治科決不允許你再跨進一步,你要敢跨進綜治科一步,你試試看,我要你好看,我撳死你,你吃官司不遠了,……。」等等。他還衝進辦公室,撿起地上的電話機,狠狠地朝走廊地上摔過來,電話機頓時破裂為二。更卑劣的是,他竟還將我放在綜治科的不銹鋼枴杖毀滅了。後街道領導和警察讓工作人員臨時買來鋁合金枴杖,稱新年後再賠我不銹鋼枴杖。(詳見:王義玨狂囂撳死我,街道綜治科竟是施暴所http://space.aboluowang.com/5310/viewspace-15970)

事發後,雖然街道領導接報後立刻到場且態度平和還多次上門,表示如事實確鑿會批評,卻不肯當場處理,其後拖延、閃爍、迴避之詞和26日給出的說法根本是對王義玨的袒護和包庇。而從警方接警後的為難,到政府各主管部門接控狀後的一踢了之,也都力證了官貴民賤的倨傲狀態和組織原則落敗於官場情面的現實,此事毫無懸念的要沿襲弱民狀無處告後不了了之的結局。如堅持追究到底,則需做好被欲加之罪、反咬一口後投送監牢的準備。

26日街道領導稱:錄像中未看到王義玨出拳打我等暴力動作,只看到王義玨推、拖我,王義玨本人講是為制止我扔東西。至於王義玨對我使用辱罵和威脅性等語言暴力,因錄像只顯示圖像而無聲音,故也不能鎖定。這樣扭曲和婉轉否定指控的結論顯然是替王義玨開脫和逃避,

一、該制止的是政府違法、瀆職、無誠信和凶暴蠻橫言行,而非老百姓走投無路下的激憤。市區政府長達十五年賴拖強拆私房侵權案,還以勞教等非法羈押措施整治我;老西門街道違背上述口頭和書面承諾長達七年半,我無數次協談都未能解決,訴狀都被法院拒收。我多次向街道領導反映保安違背工作職責拒不通報我約見領導請求,並奉上咸陽縣委書記砸掉鐵門、直面群眾後信訪率不升反降的報章,非但無果保安態度還欲加惡劣,難道不該激憤還該歌功頌德?這就是習近平總書記所謂的「依法治國」、「善待民眾」嗎?

官民衝突時,應首先制止官員的不當言行。現卻將所有遵德守法的要求都只指向手無寸鐵、飽受侵害的弱民。衙不可告,吏不可針對?王義玨謂我「針對他」即可打罵威脅摔東西,我直面苦難、冤深似海也只能依法「忍」受,不許越級上訪,更不可怒從中來憤而回擊,否則就是違法,就得坐監,扔了電話機就要被上綱上線。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強勢堅守的官權森威,就是作威作福慣了的小吏們無所顧忌濫施淫威戾性的強大後盾!是獸性邏輯的發揮!

街道領導和警方都「好言」警告我:你別過激非訪,否則要吃苦頭、吃官司的。小吏們恣意違紀犯法侵害百姓不作任何追究懲治,狀告無門的我們被逼抗議即要被以「法治」的名義投監。官們和警方強行攔截到國家信訪局正常上訪的我,卻還厚顏無恥地要我依法維權。請問:無權無勢的我們,還有何吏們所謂的「合法」、「不過激」維權手段和途徑能讓政府部門遵守承諾和誠信、公信原則?依法解決政府對百姓的欠債?依法懲罰耀武揚威、戕害百姓的狗官?

二、街道領導說與公安一起看過錄像,但對我提出枴杖是如何毀滅、電話機最終是被王義玨砸壞的事實和理該看到王義玨在事發過程中的凶悍都始終不予回答,被我堅持追問下稱錄像中沒看到。該錄像要麼被動過手腳,要麼就是領導刻意迴避重要事實而選擇性「觀看」。

三、「揮拳」並非打人的唯一標準,我也從未指控過王義玨有揮拳行為。但惡意蠻力推、拖本身就是對人的傷害,是暴力形式之一。比如將人從樓上倒拖下樓的傷害就絕比揮拳更惡劣,2009年若非保安協力,王義玨就曾經欲對我動用如此惡性手法。

王義玨在所謂「制止」過程中不顧我告知「腳痛」而以極粗暴蠻橫的重力推、拖並凶悍辱罵、威脅,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是暴力威脅的腔勢和作派。難道非要出現弱民被打傷、打死才能算做行凶威脅嗎?王義玨還推我左側臉部、卡頸部威脅,儘管力度不大但都是對人的污辱和傷害,街道領導稱沒看到,是被邊上圍觀人員遮擋,還是選擇性觀看或做過手腳?

不用言語化解民憤卻用肢體的王義玨,憑他系男子(非男人)又曾是軍人的手力,稍加使力無任何傷害即可在原地制住我的「過激」,何況我已無舉動。但他扔以凶狠腔勢將我推到門口後,還進一步粗暴耍狠拖向門口……。這樣嚴重過當的行為僅是「制止」嗎?在上訪抗爭中,我遇到過無數政府人員各種目的的推、拖,我從不會將無惡性的推拖說成是推打。王義玨真實意圖如同2007年、2009年曾經二次無端對我施暴(見下),是妄想以此治服、嚇退我。

四、我多次追問王義玨是否承認我對其的指控,尤其是語言暴力和威脅,無論街道阮書記、盛副書記還是警方,都始終迴避不答。現竟以錄像中無聲音來迴避追究、推倒指控,是徹頭徹尾的耍賴和包庇,是間接縱容小吏們為所欲為。公職人員在政府場所講錯話、做錯事,只要不承認,民眾缺旁證便無法追究、奈何不了。改變工作作風?純屬扯蛋!

街道領導和警方若真按原則辦事,即便錄像無聲音,街道人員不肯旁證,也可在觀看整個事發過程中王義玨的動作、表情分析出其是否粗暴、威脅的言行。

五、新年後,街道盛副書記雖講「矛盾宜解不宜結」,卻對此事無任何說法,僅希望幫我解決些實際問題企圖讓我「換種思路」,連最基本的賠禮道歉和人身安全保障都不給;而阮書記將整個過程中王義玨的行為僅稱為「沒必要」。更離奇的是,他們瞬忽而來的弱智,竟都不會做領導了?竟都不懂組織原則和黨紀國法了?竟問我想怎樣?你還想怎樣?在我多次要求派出所出具受案回執時,無奈的警方答稱「街道說你扔了電話機,應該處理你」而迴避受案,並始終以「我們會和街道商量後給你說法」。嗚呼!

對人的傷害、威脅和物的損傷孰重孰輕、誰是法律首保對象是人盡皆知的常識。何況電話機最終是被徹底毀壞在王義玨的手中,更何況我扔電話機是被政府嚴重官僚、瀆職、無誠信逼急而為。中共總書記毛澤東都說如果官僚主義,老百姓就要鬧事、就要打扁擔。我何錯之有?

「王義玨有氣、失面子」即可動粗施暴且威脅我只要敢踏進綜治科一步就……?為人民服務的政府辦事處,竟成他撒野行凶的場所,「為人民服務」的牌子都該敲掉了吧!

六、信訪工作應做減法而非加法。作為信訪綜治公務員,平復、化解群眾的激怒情緒是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和能力,何況是街道有錯在先。就算我扔電話機過激,甚或我是違法被判入監的犯人,也不可動用私刑任意打罵威脅、污辱人格,何況我是自由人。

令人匪夷的是,被科長王義玨屢屢激化矛盾的個案多起,造成的後果都需街道主要領導出面擦屁股。可他所有嚴重悖離黨性、公務員準則和法律規定的違法違紀言行,都僅被警察和街道領導貫以系他年輕和脾氣暴躁加以迴避和袒護。可即便簡單以性格論,人事部門任命和領導實際施用時,就沒考慮過他的性格根本不適合擔任與群眾打交道的信訪、綜治工作嗎?

七、王義玨動輒施威非性格而是本質惡性使然,否則他就不會專選擇無回擊能力的個訪弱者和女性動粗。2009年他以「權力有限」回絕十五年無家可歸、困難程度更高的我對新年幫困費少於其他新強遷戶的質疑時,就辱罵我「腦子有病」;在我要找領導反映時,他瞪眼拍桌威脅「你要敢上去找領導,我就讓你這輩子見不到領導。」並親自動粗要將駐拐、脊椎病變的我從五樓倒拖下去,後保安配合他才避免了我被倒拖。2007年將我非法羈押青浦渡假村時,因警察和街道人員放脊椎劇痛的我在院中曬太陽,被新上任的他看到,即訓斥並指令街道人員「誰叫你們放她出來的,給我拖進去關起來!」還口出穢言辱罵我:「你這個爛女人,我主管期間你也敢出來、敢吵,只要我在,就將你撳在盆裡,整死你為止,……。」「儂格個爛女人,儂格個爛貨!」(詳見:禽獸科長王義玨07年、09年曆史施暴回放http://www.canyu.org/n68257c6.aspx)

客觀講,街道阮書記和盛副書記、派出所陳副所長接待時態度都很平和。儘管應由街道範圍內解決的問題仍很多未果,很多觀點和解決速度上我與二位書記爭議較多,但他們都肯直面溝通交流且從未拒絕解決,多少消解些我每分每秒存有的憤怨恨。但面對屬下違紀行為卻竭盡弱化、抹除,並試圖以「溝通」代替究錯的做法,必然助長和縱容小吏的囂狂,也恰是體制弊端形成的官場普遍陋習之體現,制度缺陷正是濫施淫威的小吏們強勢釋放膽氣和霸氣的支撐!

當清廉、正氣被孬制扼殺,習近平書記上任後提出的政改會否真正落實?此次官痞事件能否糾錯,是詮釋上海政府會否沿續「落實」時口似心非、走過場的老套路之最好寫照!

馬亞蓮(手機:13761265924)
臨時住所:上海黃浦區凝和路147弄1號102室,郵編:200010

2013年2月28日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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