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州居民器官移植遭狂犬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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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漢民美國亞特蘭大綜合報導)喬州一名居民因在2011年接受了器官移植,以致現在要服藥預防狂犬病。這種病例非常罕見,是在美國醫療界記錄中的第二次案例。

據《亞特蘭大憲政報》報導,兩星期前,一位在馬里蘭州從同一個器官捐贈者接受腎臟移植的病患已死亡。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將其死因斷定為狂犬病。在這個診斷作出之後,醫師立刻通知喬州這位病患,以及另外兩位也從該捐贈者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開始接受預防治療。那兩名病患一名住在佛州,而另一名住在伊利諾伊州。這三名病患目前所幸都沒染上狂犬病。此前,在美國發生過的唯一類似的病例,是2004年在德州有三名接受器官移植的病患因為捐贈者曾感染狂犬病,而導致死亡。

狂犬病是一種由病毒感染的病,能給溫血動物帶來急性腦炎。這是一種能跨越物種傳染的疾病,例如人們所熟悉的、它可能因被染病的狗等動物咬傷而傳染給人類。而當人類感染狂犬病後,如果沒有及時獲得治療,幾乎最後都是導致死亡。當前這個案例特別之處,在於這些器官移植手術都在一年多前就完成了。當時捐贈者死於腦炎,而醫師在那時診斷不出發病的原因。一般來說,如果因為移植器官而染病,在手術後六個月之內就知道了。

就在馬里蘭州的病患死亡之前,為他治療的醫師懷疑他可能得了狂犬病。CDC在研究器官捐贈者的器官組織標本後,確認了這個診斷。不過,在美國每年被動物感染狂犬病的病例寥寥無幾,所以醫療界的主張還是認為,因器官移植而感染狂犬病的機率是微乎其微。

CDC的血液、器官、與其它組織安全性辦公室主任庫納 (Matthew Kuehnert) 醫師說,「如果人們真的對這個風險感到憂慮,他們應該和移植器官的醫師討論,但我們認為這是很少很少會發生的。」

庫納說,捐贈的器官篩檢時並沒有檢查狂犬病,因為要精確地測狂犬病要相當長的時間,比器官保鮮期的六小時長得多。他還說:「大家必須瞭解我們在平衡安全性與供給的關係。有些人等器官等了很久,再換不了器官,他們就要死了。」2012年,美國有2萬8千個器官移植手術,而依據上星期的數據,有11萬7千人還在等待移植。

喬州波爾格朗 (Ball Ground) 市39歲的居民譚納(Steve Tanner)在忍受長期病痛後終於在2010年得到了肝臟移植。他說,他那時還不知道會有感染狂犬病的風險,但是就算知道也不會改變他的決定。「我那時病得嚴重到我會願意擔這個風險。你已經和病魔鬥得夠久了,而事實就是你已經走到了生命的盡頭,而有人願意將他們的生命贈給你。」

CDC狂犬病組組長富蘭卡 (Richard Franka) 醫師說,狂犬病要等到症狀發作前幾天才測得出來。這就讓要檢驗器官捐贈者與接收者更加複雜與困難。而自從德州2004年的案例發生後,為了降低風險,器官捐贈機構經常詢問捐贈者的近親,捐贈者是否被狗或浣熊咬過,或是有其它感染狂犬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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