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街販:新移民的第一站?(下)

人氣: 6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3年03月06日訊】紐約市對街販的管制條文非常複雜,也非常嚴厲,一個很小的過失可能招致1,000美元的罰款。不過,這一狀況可能很快得到改善,1月21日,市議會宣布將在27日通過一項新的法案,法律將下調對街販罰款的限額,出臺措施緩解紐約市過道的擁擠問題,新的立法也將澄清對街販的法律規定。

街販新規細節解讀

市議會發言人克里斯汀·奎因(Christine C. Quinn)在發布會上稱,法案將會在27日(週三)的市議會全票通過。法案將會限制對街販的罰款在500美元以下,同時禁止在醫院的非站立區附近、出租車站,以及住宅建築出口的20英尺以內設攤點。奎因指出:「街販是紐約的一部分,下週通過的法案將會減稱街販的經濟負擔,同時界定清楚那些地方可以擺攤」。消費者事務委員會主席Daniel R. Garodnick、市議會成員Stephen Levin、Melissa Mark-Viverito和Gale A. Brewer也參加了布會。根據市議會提供的新聞通稿,新通過的法案將包括多個方面的內容。

● 降低罰款最高限額

最高罰款限額將從目前的1,000美元下調到500美元,同時將對罰款系統進行修改,只有當街販反復違反規定時,罰款金額才會上升。但是,新的法案不會影響衛生條例(Health Code)相關的罰款。

在此之前,街販可能因為一點很小的過失就遭受很大的罰款,比如因為離街崖遠了一點,就有可能遭受1,000美元的罰款。和其他小企業主一樣,街販難以承擔這樣高額的罰款。

● 指定禁止擺攤的區域

新的法案將改變過去立法不明確的缺陷,更明確規定不允許擺攤的地點,包括:

出租車站禁止任何攤販。之前立法的規定是:一般攤販不允許在出租車站擺攤,但食品攤販則允許,新的立法通過之後,出租車站將不允許擺設食品攤。這將更有利於出租車站發揮它的交通功能。

此外,建築入口、住宅出口和醫院的非站立區20英尺以內,禁止擺設攤點。

● 提高街販執法透明度

新法案還要求提高街販執法的透明度。當執法人員在開罰單時,要記錄街販車輛或車輛的許可號,當相關機構在續發許可時,可以完整地知道街販的違規記錄。

同時法案要求,消費者事務局、健康與心理衛生局每年向市議會提交報告,告知街販許可、擱置和吊銷的情況,還要就街販執法情況提供季度報告。

城市司法中心街販項目主任Sean Basinski代表1500名會員對這一法案的出臺表示支持和感謝,他表示:街販都是努力工作的人,對社區和紐約市做出貢獻,降低罰款的最高限額可以對街販起到很大的幫助。

食品攤販是唯一選擇

在關於街販的上文中提到,綜合商販的數量限制在853個,而食品攤販全年許可的數量也限制在3,100個,外加1,000個季度許可。要獲得許可仍然是非常困難,如果要做街販生意,只有三個途徑:一是在臨時街市開業,二是成為第一修正案攤販,三是租用別人的許可。第一修正案街販受到的限制較少,但可以銷售的東西也很少。

轉讓、租用食品攤販是非法的,但市政府很清楚這類行為經常發生。由於許可緊缺,甚至根本不可得,導致許可價格迅速上升,2007年每年許可的租金為3,000美元,到2011年已經漲到14,000美元,但仍然有人租不到。而市政府在頒發許可時,只收取200美元。

如果你準備租一個食品攤位,一定要記住以下事實:每年紐約法庭要受理5.9萬個與街販相關的案件,平均每個街販每年交罰款433美元;食品攤販車存在車庫的租金每個月250到300美元;每個食品車日收入200到300美元;最賺錢的攤位是咖啡攤(因為星巴克迅猛發展,這可能已經不是事實),最不賺錢的是水果攤;官方對食品攤肉和其他產品的來源沒有明確規定。(文/艾倫)◇

◆ 聲明: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應解釋為法律建議,採用以上資料的內容而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作者、編輯相關人員及本報不承擔相應責任。

(責任編輯:鐘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