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帶女生開房案警方稱係女生約校長 當局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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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海南萬寧市「校長帶女生開房案」因事件性質和影響極其惡劣受到社會廣泛關注。隨後警方宣佈「6名女生未被性侵」,係女生約校長。而5名受害女生家長指官方鑑定前後矛盾,不認可新結論。同時有消息透露,萬寧幼女受害者一家長稱當地市政府兩位副市長和教育局要求其禁聲。

「校長帶女生開房案」5名受害者家長指官方鑑定前後矛盾,不認可新結論。(網絡圖片)

警方稱係女生約校長「未被性侵」

據大陸媒體報導,海南省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與該市房管局工作人員馮某松,於8日晚間帶6名11~14歲小學女生開房。9日晚家長找到孩子後發現孩子精神迷糊,身上有青腫的痕跡。隨後家長在兩名法醫的陪同下,帶小孩到醫院做了鑑定,結果顯示,6名小孩下體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消息一出,輿論嘩然,群情激憤。

14日,官方媒體中央電視台播出視頻《關注「海南小學校長帶6名女生開房事件》,報導引述警方消息稱,目前已經確認,萬寧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與該市房管局工作人員馮某松在5月8號晚上,分別與6名小學女生開房過夜。

央視報導稱,「經公安部門對有關鑑定結果論證,6名女生未被性侵。」

報導還引述警方消息稱,「這6名女生8號中午在一起,其中一名女生叫來了她熟悉的另外一所小學的陳姓校長,想讓校長開車送她們去海口。校長沒有同意,給她們1000元離開了……到晚上9點,又叫來這名校長到KTV唱歌喝酒。期間,有兩名女生不願意在唱歌,就自己聯繫當地一名政府單位馮姓工作人員。隨後此人駕車將兩人帶到一處旅館開房。」

官方鑑定被指前後矛盾 初查5人處女膜受傷害

然而,「校長帶女生開房案」的家長不認可官方新結論。涉事的5名家長稱自己的女兒在10日做了首次檢查,5人均從法醫或民警處獲悉女兒處女膜破裂。

14日下午,事件中5名幼女的家長聚在一起,接受了《京華時報》記者的電話採訪。家長們說,在5月10日孩子們做了檢查後,他們均從法醫或辦案民警處獲悉女兒處女膜破裂。13日23時許,4人分別接到警方電話,讓帶女兒再次到醫院檢查(另一人因手機沒電未接到電話),1人因「已經猜到」結果拒絕重新檢查,3人檢查後結論均為處女膜完整。

報導稱,這6名女孩被找到時,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處還出現青腫。經醫院檢查,6名女生下體受到不同程度傷害。

萬寧當局要求幼女受害者家長噤聲

15日,《城市信報》官方微博援引「信報幕後」的消息稱,5女生開房案的受害人家長自帶五受害女孩去省醫院重新鑑定卻遭阻攔,他說,「據最新瞭解,今天受害者家屬帶其中五名受害女孩去海口,想自己重新做鑑定,卻遭到醫院拒絕,同時,一家長反映,萬寧市政府也派出人監視,阻攔他們做鑑定」。

消息稱,「萬寧幼女受害者一家長今下午寫下的親筆質疑,第二點竟稱昨晚當地市政府兩位副市長和教育局會見受害者父母讓他們不要接觸媒體,甚至要求撤下通過媒體發佈的照片和視頻。」

評論:天朝公務員到底要淫蕩變態到甚麼程度?

對於央視報導稱「6名女生未被性侵」的官方鑑定結果,公眾對此普遍質疑,稱「一,女生怎麼會有校長電話?二,校長為甚麼給了女生1000塊錢?三,校長為甚麼要和自己的學生去唱歌?四,小學女生為甚麼要校長開車送她們去海口?五,校長為甚麼要去開房?」

《國際公關》雜誌原常務副主編丁來峰表示,海南校長帶6名小學女生開房事件:第一次鑑定強姦,第二涉嫌猥褻;第一次檢查處女膜全部破裂,第二次檢查處女全部完好;第一次曝光校長開房,第二次報導幼女聯繫開房。他說,萬寧的公安和法醫真牛逼,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你們的臉皮有多厚,智商有多低?受害人家屬和社會公眾就這麼好欺騙、好欺侮?

丁來峰說,海南小學校長與政府職員帶6名幼女開房,湖南11歲幼女被逼賣淫母親伸冤被勞教,陝西6名幹部性侵12歲幼女,河南永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姦淫未成年少女數十人,浙江多名人大代表「嫖宿」學生處女,蘭州城關分局派出所副所長「嫖宿」幼女。帶套不算強姦,強姦幼女算嫖宿。天朝公務員到底要淫蕩變態到甚麼程度?!

輿論指官方無恥已無底線

「萬寧幼女開房案」事件因性質和影響極其惡劣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在網絡上,民眾對該事件和官方延宕庇護掩蓋真相進行猛烈抨擊,有民眾稱此案僅次於湖南永州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

著名暢銷書作家「霧滿攔江」對此表示,央視新聞稱:海南事件,是小學女生先聯繫校長。這不是新聞,這是無恥的扭曲!為甚麼不查清楚:這些小女孩怎麼會有姓陳校長的電話?姓陳的既然把電話給了她們,此前必然還有一個過程,就是姓陳的這夥人逐步誘騙不諳世事的孩子的過程。警方應該查的該是這個吧?怎麼可以把案子只切一半?不追查個清楚?

知名律師袁裕來表示,小學校長攜6名小學六年級女生開房,家長稱曾從法醫或民警處獲悉女兒處女膜破裂,其中1人內褲上有精斑。這是個甚麼問題?我看既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法律或經濟問題,而是個政治問題。如此禽獸行為已經遠遠不是個案,道德、法律、經濟手段已無法解決問題。

律師王志萍認為,根據網上信息,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不是猥褻兒童罪,家長提供了帶血內褲和醫院外陰1公分外傷診斷,證明校長與女孩下體有接觸,已經構成強姦罪!

民眾「半齋居士2012」說,嫖宿幼女罪等頂格刑為15年,強姦罪則為死刑。「嫖宿」之說目的是將被害幼女冠上「賣淫女」的污名,它在對幼女及其家人進行二次傷害的同時,為權貴黑勢力能肆無忌憚作惡後脫罪留下了後門,充當了以法律名義的保護傘。

高級教師袁騰飛說,為何天朝嫖宿幼女不算強姦?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只有權貴才有條件如此變態,二是領導的孩子都移民了。

民眾「北平總督」認為,1、這樣逆天的事情,上來就是6個,打死也不信這是第一次!肯定還有其他受害女學生。2、我懷疑那個校長只是一個皮條客!3、如此罪孽和醜聞,此案應該由上級警方如省廳接管,嚴防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該犯自殺或「被自殺」的可能。

民眾「王祖哲」說:他們暗示,小學生——幼小的小學女生——誘惑校長,勾引校長,甚至可能強迫校長!如此說來,應該把她們送去勞改。 讓我們看:中國的無恥能夠達到甚麼程度吧!

民眾「丸子小yi999」說:可惡,一連串的事件,恐慌我以後的孩子的命運,再無單純世界。想想以前我們生活的環境,社會在發展,道德卻在不斷淪陷,連孩子都不放過,禽獸不如!!

民眾「致知HK」說:如此惡劣事件以及之後的調查、鑑定,再一次證明這個社會正在加速潰敗、沉淪。

民眾「護國寺小吃」說:本以為他們已經無恥到極限了,結果又突破了!

當局法律縱容 官員性侵幼女案頻發

另據《江淮晨報》15日報導,安徽一小學校長涉嫌性侵9名女童,最小僅6歲。報導稱,安徽潛山一小學校長在2001到2012年長達12年中,先後對9名女童實施性侵,侵犯的地點主要在學校的辦公室內。被性侵時,最小的受害者年僅6歲;而最大的受害者,今年已經20歲。日前,該小學校長以涉嫌「強姦猥褻兒童罪」被公訴。

近年來,從河南鎮平縣政協原副主席吳天喜「采陰」,到貴州習水五名公職人員員「嫖宿幼女」案;從浙江麗水村主任參與強姦幼女案,到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局長盧玉敏嫖宿「幼女」案;從河南原永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李新功誘騙、強姦幼女案,再到浙江永康發生的大規模集體嫖宿女學生案……中共官員性侵幼女案不斷出現,有評論稱,中國的官員為甚麼會成為性侵幼女犯罪的主要群體?就因為中國的官員如果犯此十惡不赦的大罪,毫無疑義地可以避重就輕,以《刑法》第360條「嫖宿幼女」罪論處並備受呵護,重罪輕判,甚至逃脫懲罰。

評論認為,當局制定「刑不上大夫」法案得以實施,讓官員們的私慾在權力氾濫中極度澎脹,使官員們成了假權力濫權,以一種變態的暴發戶心理「君臨社會」,就連犯罪都無所顧忌!

(責任編輯:江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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