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晨狀告大陸媒體名譽侵權案勝訴

人氣 12
標籤:

【大紀元2013年06月15日訊】14日,北京朝陽法院判姚晨所訴名譽侵權案勝訴,判處被告《勞動報》刪除毀謗文章並向姚晨道歉。

今年3月20日,上海《勞動報》刊登標題為《微博「明碼標價」產業鏈浮出水面》的新聞報導,其中稱姚晨「單獨發一條軟文價格為2萬元,轉發一條幾千元」。

姚晨認為,記者未經調查核實,捏造虛假內容,貶損了她的人格,破壞了她的名譽。她先後通過經紀公司和代理律師向《勞動報》發函要求停止侵害,並賠禮道歉。但對方一直拒絕刪除該報導網絡版及賠禮道歉。姚晨對此十分氣憤,認為《勞動報》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她的名譽權,於是將《勞動報》告上法庭。

《勞動報》在當時的報導中援引某電視台宣傳總監的話(但「某電視台宣傳總監」事後否認說過此話),指很多電視節目的宣傳「都走名人微博的捷徑」,是一件「明碼標價」的事情。「姚晨這樣千萬級粉絲的大咖(大明星),單獨發一條軟文價格為2萬元,轉發一條幾千元。」該報導被各大新聞媒體廣泛轉載。

6月14日上午,姚晨及其工作室通過微博宣佈勝訴。北京朝陽法院認定《勞動報》侵犯了姚晨的名譽權,判令被告在判決生效十日起,刪除網絡版文章中關於姚晨微博「明碼標價」的全部內容,並在該報上刊載致歉聲明。

至於經濟賠償,姚晨在微博表示:「不想再和錢扯上關係,我只想要一個說法,一份道歉。」

(責任編輯:李湘蓮)

相關新聞
姚晨「擠」走奧普拉 躋身世界微博粉絲數前十
姚晨凌瀟肅發聲明證實已離婚 圈內外人士感觸多
姚晨呼籲救行乞兒 隻字不提情傷
姚晨巴黎時裝周獲「老佛爺親吻」外媒熱捧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