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女嬰被失蹤14年 官員稱非婚生子女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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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0日訊】江蘇射陽海河鎮的陳華局和唐海霞夫婦於1998年在領取結婚證前生下了女兒陳佳敏。然而女兒9個月時卻被計生辦人員強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夫婦倆多年來向當地鄉鎮府及福利院要求歸還女兒均遭推諉刁難。無奈下,夫婦倆近日將此事在網絡上曝光。當地政府稱,陳華局夫婦倆婚前所生子女不受法律保護,要他們封口。

據悉,1998年,陳華局夫婦在登記結婚前生下了一個女嬰。女嬰滿3個月的時候,夫妻倆商量著去辦理結婚登記,以便給孩子上戶口。然而,陳華局因參與打架被判關押1年,讓他沒想到的是,這次關押成了他與女兒的離別。

在陳華局被關押期間,唐海霞帶著女兒在陳華局的姑母家居住。女嬰滿9個月的時候,1999年5月11日早晨,唐海霞母女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強行從家中帶走,當天被關進海河鎮政府計生辦,期間唐海霞還遭到虐待。晚上8點半左右,計生辦助理袁祥和工作人員陳祥在未出具任何證明的情況下,強行將女嬰從唐海霞懷裡搶走。

多年來,陳華局夫婦不斷到計生辦、鎮政府討說法但均無果。隨著時間的推移,海河鎮的官員也換了多屆,但新任的一把手總是對陳華局夫婦倆擺出「新官不認舊賬」的態度。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由於14年來四處尋女遭各方推諉,無奈下,陳華局夫婦選擇在網絡曝光此事以尋求關注。

報導稱,當地政府迫於壓力向陳華局夫婦表示會在下個月中給出答覆,同時也對其施壓,要他對外界封口。陳華局說,政府和他談話的方式全是避重就輕,「他說我非婚生子不受法律保護,要我不要跟政府談條件,如果能幫我找到就更好,找不到要告就告,不告就是我自己的事」。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聯絡到當年抱走女嬰的計生辦工作人員陳祥,但他稱不知情。

記者又聯繫到當年參與抱走小孩的婦女主任戴翠,她承認與計生辦官員陳祥抱走了女嬰。她說:「這個是計生辦一手操辦的,計生辦一把手打電話叫我去,說(唐海霞)打工時跟老闆生的,以後去找老闆,但老闆跑掉了,所以把她(陳佳敏)送到福利院,因為沒有人承認這個小孩。計生辦研究決定的,認為這個孩子沒有人接收。」

陳華局說,政府對孩子的去向沒有任何交代,也沒有給親生父母任何合法手續或相關文件。他說:「按照國家的法律,計生辦把小孩抱到哪裏應該都有對方開的證明,要把這個東西給我或者給我老婆,但他們拿不出來。」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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