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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失業勞工外地再就業 將可領津貼

為鼓勵勞工就業移動 勞委會規劃發放跨域就業津貼 可領每月5千元住宿津貼或3千元交通津貼 最快9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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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懷天台灣綜合報導)失業勞工未來不一定要死守原來的縣市了!勞委會計畫以就業保險基金發放「跨域就業津貼」,原只規劃限29歲以下青年人,現放寬標準,擴大至不限年齡的所有失業勞工。

未來勞工只要非自願離職3個月,願意接受就服機構推薦,到離家30公里以外工作,可領每月5千元住宿津貼或每月最高3千元交通津貼其中一種方案。若因為工作要搬家到30公里以外居住,可申請3萬元搬家津貼。此方案最快9月上路。

對此,職訓局已完成〈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修正案〉,增訂「跨域就業津貼」,針對非自願離職3個月以上的失業勞工,且要有就業保險年資1年以上,跨域就業得發給住宿、交通及搬家津貼。

職訓局表示,現行失業給付發放標準,勞工可婉拒30公里以外的工作派遣,因此「跨域就業津貼」也以30公里為標準,如勞工被資遣失業3個月以上,願意離家到30公里以外工作者,每月可領取5千元住宿津貼;勞工也可選擇通勤上班,根據就業地點距離遠近,領取交通津貼每月1至3千元,但只能二擇一,兩者合計最長領1年。

職訓局表示,很多勞工常因為交通因素,被迫放棄距離住家較遠的工作,漸漸成為「宅男」。原本只開放給年輕人,但考慮很多中高齡勞工也會有相同顧慮,尋職動力常跟著失業時間降低,因此決定動用就業保險基金,將範圍擴大到所有勞工。

高市也推移居津貼

無獨有偶,高雄市勞工局今年3月也推出「移居津貼方案」,不過不同於勞委會的全面性補助。

高雄市針對20至44歲、大專以上勞工,若從外縣市到高雄從事文創、生技、資訊等產業,投保薪資在3萬6,300元以上,設籍高雄市者每月補助1萬元,未設籍者每月6千元,最長補助1年。◇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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