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婦赴港產子被重判1年 入境時否認懷孕

【大紀元2013年06月28日訊】一名懷孕約37週的大陸孕婦入境香港時向入境處職員聲稱沒有懷孕,直到入境處職員要求檢查才最終承認懷孕,到被捕時突然感到身體不適,送入醫院誕下兒子。之後力爭為初生兒爭取出世紙,期間情緒失控咬傷入境處女職員,被判囚1年。

南方都市報報導,擁有大專學歷的33歲被告舒某,在大陸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今年2月女被告與丈夫持雙程證從東莞乘直通車經紅磡管制站來港。入境時,職員分別三次以普通話及廣東話詢問女被告有否懷孕,兩人都否認。

但入境處人員見她大腹便便,懷疑其入境目的拒絕她入境。但被告突然胎動,最後需要將其送至伊利沙伯醫院分娩。入境處其後控告她作出虛假陳述,要求她每月向入境處報到,並延長其保釋。

直到今年5月8日,被告帶同其初生嬰兒到入境處調查分科辦事處報到,在等待法律意見期間,她突然情緒失控大吵大鬧。被告不斷要求入境處發出世紙給其小孩,其間被告咬傷一名職員的手臂致流血。女被告隨即遭警方拘捕。

27日案件再審,法官表示,不接納被告辯稱來港買奶粉的說法。法官指被告在懷孕37週仍然來港,明顯是想產子。法官批評被告,事前沒有做產檢,又無預約,對香港本地醫療構成壓力,濫用醫療資源,所以要重判。

香港去年2月開始全方位打擊大陸孕婦來港產子行動。民政事務總署2月2日通過大規模巡查和執法清查專門接待內地孕婦在港產子的「月子公寓」,重點在於無牌經營旅館,並已將兩宗涉嫌提供短期住宿予內地孕婦的個案,轉交警方。

去年9月,香港一家法院判處一名來自大陸的婦女八個月監禁,因為這名婦女在八月底進入香港時,隱瞞懷孕已38週的實情,並提供虛假的醫院證明,稱其懷孕只有28週。這名26歲的婦女雖被拒絕入境但隨後稱身體不適。她被送入香港的醫院並在10天後產下一名嬰兒。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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