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生前契約 新北消保官:審酌財力

人氣: 68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巿15日電)有民眾分期付款購買生前殯葬契約,沒錢續繳要求終止,因業者要扣2成費用憤而提出申訴,但業者主張有理而協商破裂。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今天表示,民眾可以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親自處理自己的「終」身大事,但也應審酌己身財力是否有能力負荷。

李大鵬說,日前接獲申訴指出,有老婦因參加多層次傳銷會員,以分期付款方式為70多歲的丈夫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但錢卻是女兒繳交,後來因家中財務狀況不好,女兒無力續繳,要求終止契約。

他表示,由於生前契約是約定由殯葬業者提供消費者本人死亡後,一定規模的殯葬服務,因此,業者在提供服務前,需將75%的預收費用交付信託。

李大鵬指出,消費者可以在簽約後14天內不附理由反悔解約,否則就需允許業者扣除最高不逾契約總價20%的費用終止契約。

新北市消保官受理申訴並邀集業者與申訴者協調,業者同意終止契約,但依法主張扣除2成費用;申訴者不接受,要求已繳費用全數退回,最後協調破裂。

李大鵬強調,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是為了照顧自家的身後事,不是一般投資型商品,不適合抱著投資的心態購買,免得日後發生爭議時,無從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中有關消費者保護的規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