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綁安全帶受罰 無臂駕駛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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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24日專電)加拿大薩斯克其萬省薩斯卡東市55歲無臂男子西摩納爾,今年5月因開車未繫安全帶,被警察開罰175加元(新台幣5425元),但最後打贏官司,並獲准開車可以不繫安全帶。

西摩納爾(Steve Simonar)30年前由於駕船出意外,失去雙臂。他駕駛的小卡車經過特殊設計,只需用雙腳來控制。

今年5月,他在薩斯卡東市(Saskatoon)駕車時被警察攔下。警察告發他駕駛未繫安全帶,並開罰單。

西摩納爾不服,上交通法庭申訴。結果法官同意西摩納爾辯詞,既無雙臂,無法繫綁安全帶,因此判定他不需繳付罰款。法官同時准許西摩納爾,今後開車都不需繫安全帶。

根據薩斯克其萬省(Saskatchewan)交通法規,駕駛人開車必須繫安全帶。西摩納爾可以說是唯一的例外。

不過西摩納爾還不滿意。他說,他還要告當時執勤的警察,語出不遜。西摩納爾指出,開罰單的警察當時並不聽他的解釋,反而告訴他,既無法繫安全帶,便不應開車。

以前,西摩納爾也有過開車不繫安全帶被警察攔下來的經驗,但大多數警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他過,未開罰單。

據傳,西摩納爾有一次停車未付停車費,也吃了1張罰單。他上交通法庭申訴說,既無雙臂,自然無法投幣,但法官仍判他須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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