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難民大赦者未獲得公平入籍機會

琮瑜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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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琮瑜荷蘭報導)早在2007年荷蘭政府曾對境內生活多年、但不具備尋求庇護申請資格的沒有合法身份文件者進行大赦。時間似箭飛逝,轉眼6年過去了。按照荷蘭法律規定,擁有合法居留者5年後,可以根據規定申請入籍。然而,這些難民大赦者的入籍之路困難重重。

根據荷蘭政府2007年難民大赦政策,當時約有2.8萬人因此獲得荷蘭合法身份。歷經多年的等待,轉換身份甚至國籍成為這些難民可實現的夢想。但2009年隨著荷蘭嚴格的新移民法規出台,他們入籍之路就如唐朝詩人李白所寫「蜀道難,難於上青天」。新法規要求申請加入荷蘭國籍的人,需遞交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證明和原籍護照。可是對2007年大赦難民來說,這些文件無疑是難以跨越的障礙。因種種原因,他們無法在原籍國家取得出生證明和護照。

按照荷蘭法律規定,擁有5年合法居留期滿,並通過社會融入課程考試(Inburgeringsexamen),符合一定條件,即可申請入籍。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學(Erasmus Universiteit Rotterdam)外來移民與社會融入教授恩特辛赫爾(Han Entzinger)認為,荷蘭政府應該給考慮這些大赦難民的處境,給他們一個加入荷蘭國籍的機會。同時,他還指出移民局(IND)增加入籍申請額外要求是針對這些2007年大赦難民,目的是為他們申請入籍設立障礙。此前申請入籍不需要遞交這些文件,為何2009年突然立法增加入籍申請難度?

此外,入籍申請費用也非常昂貴。單身者需要810歐元,而一對夫妻則需要繳納1035歐元申請費,有兩個孩子的家庭更貴,達1200歐元。如果申請失敗,費用概不退還。荷蘭難民組織(VluchtelingenWerk)發言人稱,申請入籍這筆費用對2007年大赦難民來說過於昂貴。

據統計,2012年6月~2013年5月,荷蘭移民局收到5800份2007年大赦難民入籍申請,1600多人入籍獲得批准,220人被拒批,其它申請仍在審批程序中。

(責任編輯:李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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