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法教育完备 依案渐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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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廖汉原华盛顿6日专电)美国总统和国会常因个案修订军事法规与指引,使法令更趋公平完善。另外,美国军法教育完备,从指挥官到前线士兵都必须清楚了解军法权限。

美国总统奥巴马于5月15日签署13643号行政命令,对规定军事法庭运作的“军事法庭手册”(Manual forCourts-Martial)提出附带修正,以促进军法程序公平进行、避免延误、降低当事人非法律性支出,并推动发展证据法案。

美国军事法庭手册始于1890年,多位总统依案件判决结果,以行政命令方式提出修正案,增加法庭运作的公正性和普遍性,形成当前美国军法体系运作的准则,奥巴马任内至少已3度提出修正案。

2012年版的手册加上历年修正案长达800多页,手册开宗明义指出,军事司法管辖权的根据来自宪法及包括战争法在内的国际公法。这个精神从19世纪末至今没有改变。

手册第301项条文规定,所有人都有权向军事法庭提出控诉,任何机构接获案件,必须依实际情况尽速将全案及相关资料送交涉案人直属指挥官,涉案人身份不明,则移交相关调查部门。

一名常与美军接触的人士指出,违反军法案件,军法官依军法处理是美国的基本原则,少见原告及家属向其他法院提出告诉。

美军依“统一军法典”(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治军的态度也反映在海外,美方要求驻在国家给予全面司法豁免权,官士兵犯行由美国军法处置。

但海外美军的一些罪行常导致驻在国民众反弹,日本冲绳民众对美军犯案长期不满,要求裁撤美军基地;伊拉克政府拒绝给予司法豁免权,奥巴马政府最终决定全面撤军。

美军将领必须了解指挥官法律指引(Commander’s Legal Handbook),指引清楚规定各级士官兵权限,指挥官必须咨询军法处长(Judge Advocate General),积极参与司法事务,了解法令变动,而非被动地回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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