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少年被逼供猥褻殺人 關押6年出來變傻

人氣 1

【大紀元2014年01月03日訊】2013年12月29日,河南淮陽的宋爭光終於走出了看守所。他仍然處於被取保候審的狀態,犯罪嫌疑人的名頭還是沒能摘掉。6年前,16歲的少年宋爭光被當地警方逼供承認猥褻殺死9歲堂妹,在看守年被關押6年。宋爭光的母親稱,曾經愛說愛笑的兒子回來後變傻了。

據大陸媒體報導,相關律師表示,由於法律沒有規定偵查期限,殺人嫌疑犯的罪名,宋爭光可能會一直背下去。

兩次判無期 宋爭光均不服上訴

「進去的時候他才16歲,現在都快23了,模樣都變了!」望著走出看守所的兒子,宋現友和辛連英夫婦淚眼婆娑。辛連英不解,周口市檢察院已經撤回起訴,為甚麼不是無罪釋放,而是取保候審?為甚麼還要這樣搞?

2007年7月28日,16歲的宋爭光被警方認定涉嫌故意殺人、猥褻兒童罪,予以逮捕。

2008年3月28日至2012年11月6日,宋爭光被河南周口市中院兩次判決認定宋爭光犯故意殺人罪、猥褻兒童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宋爭光不服均提出上訴。

直至2013年3月,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宋爭光一案撤回起訴,周口市中院裁定准許撤訴。此時,宋爭光已經在看守所裡度過了6年的光陰。

涉案:9歲堂妹被殺16歲少年被捕

2007年7月15日早上,宋爭光的堂妹9歲女孩小玲(化名)的屍體,被村民陳某在棉花地裡發現。警方認定:小玲系被他人扼頸致昏後,移入水溝,溺水而亡。

一名曾在現場附近捉「爬猴」的女村民稱,曾看到同村村民宋爭光在事發的樹林出現過。

宋爭光被警方帶到鄲城縣做心理測試。警方稱:測試結果反映,被測人員在撒謊。警方將宋爭光定為重大作案嫌疑人。

2007年7月17日,警方稱宋爭光對殺害小玲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次日,宋爭光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刑事拘留。

「警察說只要我承認殺人了,就馬上會放我回家」

面對指控,宋爭光在法庭上推翻了之前的供述。他說,自己做出有罪供述是因為受到刑訊逼供,稱民警把他的左腿打斷了。其辯護人也表示,宋爭光作為未成年人,警方訊問時,沒讓監護人到場和簽字,不應作為合法證據。

宋爭光回憶稱,到了派出所他們打我,一個當官的拿出一張釋放證,說只要我承認殺人了,就馬上會放我回家。後來我發現,自己被騙了。「我認罪後,他們不放我回家,都說我是殺人犯。後來我改口說自己沒有殺人,他們就開始打我,用腳踹我,實在太疼了,我就承認自己殺了堂妹。」

宋爭光的父親宋現友也認為兒子不會殺人,辦案人員對其兒子刑訊逼供。為此,他和妻子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2009年4月24日,淮陽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宋現友和辛連英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宋爭光的代理人藺文財表示,省高院兩次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說明司法機關查明的事實不清楚,存有疑點,現有證據不能充分認定被告人有罪。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應該無罪釋放宋爭光。

兒子變成「木頭人」 母親心如刀割

經過6年的風風雨雨,宋爭光一家三口回到家,家已經塌了。一家三口服刑期間,6間房子塌了2間,屋裡被偷得空空蕩蕩。

「6年前被抓時,我兒子是一個愛笑愛鬧的正常孩子。現在,他成了一個不哭不笑眼神空洞的木頭人,我心裏刀割似的難過啊!」辛連英握著兒子的手哭著說。

宋爭光最好的6年光陰被關在看守所裡,一時適應不了外面的社會。現在走到哪裏都要家人陪伴。辛連英表示,現在就是想陪兒子到處走走,讓他慢慢地適應,讓他先變回一個正常的人。

(責任編輯:洪昀)

相關新聞
邵陽民警逼供一少年致死拋屍
新疆少年重名獲罪  刑訊逼供被告「搶劫」
遼寧十六歲少年投書  曝光流氓警察逼供造假
六四35周年前 香港《時代論壇》頭版開天窗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