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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律師被控行賄「買」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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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依瀾紐約報導)9月29日,曼哈頓地檢署檢察官萬斯(Cyrus Vance)起訴三名辯護律師和一名律師助理賄賂法庭工作人員,指控這些律師的行為打破了律師誓言,破壞了法庭系統的廉潔。其中有兩名是華裔律師,他們均未認罪,獲得保釋。
  
這四名被告分別為56歲 的律師史密斯(Dwane Smith)、41歲的律師Jae李(Jae Lee)和36歲的律師Benjamin于(Benjamin Yu)、及47歲的律師助理努涅斯(Jose Nunez)。  
 
四人被控賄賂「紐約市刑事司法機構(CJA)」的法庭工作人員。李Jae和于Benjamin被控行賄二級罪、行賄三級罪、合謀四級罪,酬勞官員瀆職二級罪。29日下午,四人在位於曼哈頓的紐約州最高法院提審過堂,不過四人皆不認罪。
  
根據起訴書,從2013年8月到2014年9月,CJA工作人員在審問被捕者後,將其信息發短信告知律師史密斯(Dwane Smith),並利用職位之便勸說被捕者僱傭史密斯為律師,且許諾更短的關押期。史密斯被控每個案件都會向該僱員行賄2百元至1千元不等。
  
此外,根據第二份起訴書,從2013年9月到2014年9月,CJA僱員還同時向Jose Nunez發短信告之被捕人信息。努涅斯是李Jae和于Benjamin的律師助理。該CJA僱員也引導被捕者僱傭此二人為律師,同時許諾更短關押期。努涅斯被控代表二人向CJA僱員每週行賄2百元至1千元不等。
  
一般來說,嫌疑人被捕後將被帶到當地警察局,之後送到中心登記處。被告在提審前要被關押24小時。CJA通過提前篩檢被告,協助法庭和紐約市政減少被捕者的不必要關押時間,這包括審問等待提審的被告,決定被告與社區聯繫,並向法庭提供被告被保釋後可能性的建議。在該案件中,CJA工作人員根據審問信息來確定被告能否負擔私人律師 費。
  
于Benjamin是第三或第四代華裔移民後代。法官令其上交護照,並繳納10萬元擔保金保釋。他的律師Andres Manuel Aranda表示,于Benjamin不認罪,他被假設是無辜的,並會繼續打官司。若認罪,最壞的情況是入監,律師執照也會被撤銷。
  
李Jae為Lee Law Firm李氏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他的律師是Gencian Gjoni ,Gjoni 也是李氏律師事務所的律師。29日法庭上,李Jae不認罪,法官令其上交護照,予以保釋。

責任編輯: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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