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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全民會奪金選手 組隊單位獎勵金最高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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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選手在剛結束的103年全民運動會中,獲18金17銀14銅,總錦標獲頒第5名考試院長獎,縣長吳志揚3日接見奪金選手,並頒贈獎座鼓勵。組隊單位獎勵金第1名新台幣12萬元,累計最高新台幣36萬元。

桃園縣參加24項競賽,競賽種類計有健力、沙灘手球、拔河、輕艇水球、巧固球、合球、水上救生、蹼泳、飛盤、滑輪溜冰、滾球、劍道、木球、龍獅運動、槌球、躲避球、民俗體育、定向越野、太極拳、舞蹈運動、慢速壘球、沙灘角力、原野射箭及柔術等,全民運動會奪金優秀選手更逐一頒贈獎座以資鼓勵。

桃園縣在各競賽種類計獲得18面金牌,分別為:蹼泳7面金牌,舞蹈運動3面金牌,原野射箭及花式滑輪溜冰各獲2面金牌,巧固球、龍獅運動、劍道、民俗體育-扯鈴等各獲1面金牌。

桃園縣依據「桃園縣參加全民運動會組隊單位及教練選手獎勵實施要點」規定,頒發獎勵金給獲獎的組隊單位選手及教練。選手部分,第一類金牌獎勵金新台幣15萬元,第二類金牌獎勵金新台幣10萬元,蟬聯獎勵金每次1萬元。教練金牌獎勵金則為新台幣6萬元,組隊單位獎勵金第1名新台幣12萬元,累計最高新台幣36萬元。◇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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