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依法維護失地農民的土地權益

——莘莊失地農民代表致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的司法監督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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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4日訊】上海市閔行區莘莊工業區11位失地農民代表91戶訴訟當事人於2014年11月3日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EMS:1067278124508)向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提交司法監督申請書,並同時親自向人大常委會信訪接待室負責人費老師提交。

申請人依據事實揭露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及其立案庭法官違反《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一條,抗拒執行《上海法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立案工作的意見》,不履行法院的審判職責,侵犯公民訴權,與中央依法治國的方針背道而馳。

申請人請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對法院的監督權,督促上海法院遵守憲法法律,糾正司法不作為的違法行為,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對申請人黃堯年等91位訴訟當事人的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作出立案決定或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書。

莘莊失地農民持續三年多集體上訪法院,要求立案,捍衛法律,還我訴權,已向法院請願460次(天)。每週一次向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集體上訪,要求人大監督法院,也累計167次(周)。並且,自2013年10月28日上海市高級法院出台了《上海法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立案工作的意見》後,莘莊失地農民已向上海高院院長崔亞東提交了28封請願書,也向上海第一中級法院院長陳立斌提交了6封請願書,催促法院依法立案。

十八大之後,習近平總書記為首的黨中央不斷推出新政,力圖依法治國。但是,基層社會還是依然如故,我行我素,舊勢力根深蒂固,法院連一條最簡單的《行政訴訟法》42條規定都做不到,還奢望甚麼司法改革。法律沒有權威,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沒有權威,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沒有權威,他們的講話地方官員不當一回事。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頒布《上海法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立案工作的意見》至今已有一年多,高調出台現在卻黯然失色,「首問負責制」、「五天立案會商制」等規定說了不做,基層法院拒收起訴狀,中級法院還是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規章沒有誠信,上海市高級法院院長崔亞東沒有誠信,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韓正沒有誠信,說一套做一套,他們的講話基層官員也不當一回事。

莘莊失地農民一次一次堅持不懈地去法院請願,走訪人大等國家機關,就是為了維護公民訴權與失地農民的土地權益。我們期盼法律受到所有官員與法官的尊重,有權威。我們支持習近平、韓正、周強、崔亞東等領導人依法治國、破舊立新,希望他們有權威,有誠信。

據上海第一中級法院信訪接待法官告知,莘莊失地農民向中央第二巡視組反映的司法不作為情況,中央巡視組已將反映的情況通報上海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回應中央巡視組,向上海高院打了報告。一中院認為失地農民要求立案正常正當,可高院至今沒有回覆。

還要等多久,這些走向絕望的失地農民才能感受到依法治國的陽光溫暖。

馮正虎

2014年12月10日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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