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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證所稅大戶條款 再延3年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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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有錢大戶玩股市不用課稅,財政部長張盛和之前才強調,不課沒有公平正義,10億元的門檻可收取新台幣8~14億多元的稅收,但是26日立法院還是三讀通過大戶條款緩課,2014(民國103)年初就要課的稅決定延到2018(民國107)年才要實施。

現行條文規定,原本2014年1月1日起,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1年出售證券金額合計超過10億元者,應就超過10億元金額部分,依千分之5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按20%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4條之1修正案,「證所稅大戶條款」確定暫緩3年,推遲至2018年才上路實施,國民黨立委羅明才三讀通過後,在台下高喊「股市上萬點,還給人民好生活」,但親民黨立委李桐豪表示,有所得就課稅、有虧損就抵稅,結果執政的國民黨竟然修法出一個拼裝車,數度修法仍保留IPO課稅,創業者在資本市場籌募資金,創造國家發展動能要被課稅,但是頻繁進出股市的大戶卻不用,公平何在,同時也對民進黨團在過程中採取漠視態度深感遺憾。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認為,高所得者應課稅是賦稅正義,大戶條款不應暫緩實施,若認為版本不當,可協商討論,因此展開連署,卻因無法達到法定連署人數無法成案。◇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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