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會倡源頭開放發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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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導)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12月4日發表《香港電力市場研究報告》,批評規管兩電利潤9.99%的《管制計劃協議》令人徹底失望,包括容許兩電(中電及港燈)賺取無風險資產回報率,將燃料價格上漲、行政成本及對電力需求預計錯誤造成的損失等商業風險,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對消費者不公平;協議亦欠誘因讓兩家電力公司開發可再生能源。

消委會建議政府在檢討現行電力市場的規管制度時,應全盤考慮供應源頭、需求管理及保障基層用戶等問題,同時開放發電源頭的市場,容許在香港興建小型天然氣發電廠。

規管兩電利潤9.99%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為確保兩電賺足資產淨值的9.99%,電費每年都加價。消委會和三位海外專家都認為,這個實行近半個世紀的《管制計劃協議》,根本對消費者不公平。

消委會研究報告認為,如果急劇改革到全面開放巿場,根據外國經驗,不一定令電費下降,甚至可能要賠償兩電的利益損失。報告認為市場源頭開放,較能確保燃料供應充足及穩定價格。若在零售層面競爭,反而會增加額外成本轉嫁消費者,而且利益會傾斜商業用戶。所以建議全面檢討制度,按部就班改革電力市場。

建議引入可再生能源

消委會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源頭開放發電市場,例如引入可再生能源及多採用天然氣,較開放零售市場的競爭更好。在配合源頭開放的同時,消委會建議政府,研究擴大天然氣管道連接的可行性及經濟效益,用於小型氣燃發電設施,例如,讓大廈用作小型發電之用,利用「餘熱回收」提供熱水。

規管架構方面,報告建議加強公眾參與,並建議政府成立能源管理局,規管能源市場及處理開放市場和燃料供應等問題。

建議還包括兩電聯網提高效率;但對於向南方電網購買電力就有保留。他們促請政府要合時設定改革路線圖。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認同消委會的建議,認為可有效保障環境和消費者權益,要求政府承諾改革《管制計劃協議》,廠網分家開放源頭,開放發電市場能為香港引入可再生能源及其它能源;制訂全面的需求管理政策,訂出香港整體的節能目標,以控制或降低社會整體的能源需求;引入如制訂行業用電標準、行業節能技術指引、建築物能源標籤等措施,以提升社會整體能源效益。

綠色和平又建議在2018年《管制計劃協議》協議期滿後,政府應加入條例要求兩間電力公司接收和收購其它供電設施的電力,按發電效率、污染排放水平、價格去制定收購的優先次序,創造競爭。

同時,政府應規定電網需優先接收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供電,以鼓勵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對於消委會的建議,兩間電力公司未有回應,不過有學者認為小型發電廠經濟效益低,電費可能會更貴。環境局回應指,計劃在明年上半年就電力市場檢討諮詢公眾意見,並會在檢討時適當地參考消委會的意見,亦非常理解公眾期望,准許回報率應與投資電力市場經營風險相稱。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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