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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米粉抗議有效 衛福部政策急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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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鄒莉台灣新竹報導)新竹米粉業者、立委6月30日到立院強烈抗議「消滅新竹米粉」,7月1日米粉標示新制上路的第一天,衛福部「善意」回應讓政策急轉彎,只要產品有含米,無論含米量多少都可冠名「新竹米粉」、「西螺米粉」等字樣,但品牌名稱的字體必須比冠名大。米粉業者剛花百萬做好的新包裝又將「朝令夕改」。

食藥署最後執行版本為,除了完全不含米的產品不可冠名,無論含米量多寡,都可在外包裝上任一區塊標示「新竹米粉」等冠名,而冠名字體必須比品名小,小多少並無特別規定,主要目的是品牌名稱在包裝上應比冠名明顯。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以「新竹米粉」冠名舉例,含米量在50%以上的米粉,須在封面明顯標示「XX調合米粉」,並強制規定在外包裝明顯處以14號以上字體(長寬大於4毫米)標出含米量百分比;含米量未達50%的「炊粉」或「水粉」也遵照同樣規範,但含米量百分比未強制規定標示;至於含米量100%的米粉,即可直接標示「米粉」或「純米粉」。

掛冠名主要在彰顯產地和特別的製程,業者不可隨便取一個名字來當作冠名,可掛冠名例如新竹米粉、埔里米粉、芬園米粉、西螺米粉。而食藥署不會嚴格要求產地必須要在新竹,才能標「新竹米粉」,若製程、口味、表徵等有新竹米粉特色,即不受限。

新竹市長許明財強調,新竹米粉已超越食品的代表,而是200多年來竹塹米食文化傳衍的精神,國內外觀光客慕名而來,外銷產值也近30億元。許多大陸產品冒名新竹米粉,若是正宗產品反而不能用「新竹米粉」,豈不是笑話?

新竹米粉業者獲悉可冠名也為之雀躍,但「新竹炊粉」或「調合米粉」的新包材才剛花百萬做好,如今又要改,短期內恐怕消費者會看到很多種不同包裝。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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