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城議會規範議員酒水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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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平山報導)本週一(9月22日),卡爾加里市議會以10比2投票通過一項規範議員酒水消費的決議。決議規定當市議員與同事,或議員與其助手一起外出就餐時不許消費酒水;當議員與其他立法機構議員,例如其他城市議員,省議員,國會議員等共同進餐時可以消費酒水;在舉行答謝城市工作人員等特殊場合經過預先批准也可以消費酒水。

8月初,在卡爾加里市政府公布的上半年辦公費用支出報告中,市議員肖恩‧楚(Sean Chu)報銷了一筆四月份他與另一位市議員以及一位酒店老闆三人的工作餐費用,總花費158加元,其中包括一瓶28加元的澳洲紅酒;另一筆費用是議員安德烈‧沙博(Andre Chabot)與其他兩位議員一起就餐,每人點了一杯酒,由沙博報賬。媒體曝光後涉事議員收到了嘲笑諷刺,在市議會內部也引起爭議。第13選區議員黛安‧科利-厄克(Diane Colley-Urquhart)提案制定政策,規範議員酒水消費報銷制度。

過去的規章制度規定城市工作人員外出就餐不可以消費酒水,但市議員可以。提案的議員科利-厄克特說「作為民選官員我們怎能採取與城市其他工作人員不同的規定?」市長南施同意這個觀點。南施說這項規定只不過是要求議員「採用與所有其他城市員工相同的標準,」“如果你出去與同事就餐,沒有其他人,好了,你不能用納稅人的錢消費酒水。對我來說這合情合理。」南施本人不喝酒,他當選市長後曾舉行過五六次用酒水招待員工答謝的活動。這個規定對南施繼續舉行類似活動沒有影響。

兩位投反對票的分別是第12選區議員謝恩‧基廷(Shane Keating)和第3選區議員吉姆 ‧史蒂文森(Jim Stevenson)。 這二人都不是涉事議員。史蒂文森說「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可以吸引媒體頭版頭條的新聞,但我認為我們是在應對一個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兩人都認為這是小題大做,博取媒體眼球。

對酒類費用報銷政策因市而異。多倫多2014年辦公室預算政策允許用酒類招待客人,但不允許工作會議用餐消費酒類。2006年埃德蒙頓雜誌描述了處理這類問題的規則:市議員有權消費酒類但高級雇員不行。卑詩省基洛納市(Kelowna)市長禁止在任何情況下報銷酒類費用。

責任編輯: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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