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紐省將實行交通事故新規

【大紀元2014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自10月15日起,澳洲紐省警方派人前往交通事故現場的規定將有所變更。根據新規定,如果沒有人受傷、沒有發生肇事車輛逃跑或不肯提供信息、沒有發生一方司機涉嫌酒駕或吸毒駕駛等這類情形,都將被視為「小事故」,無需報警。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紐省交通和高速公路警司哈特利(John Hartley)說這一變更,將使得警察每年少派人前往2萬個事故現場,節省時間和精力側重公路安全推廣活動和幫助車流的順暢運行。

在發佈會上,有記者擔心新法規會否讓酗酒或吸毒後駕駛的責任司機逃之夭夭,哈特利表示不會。如果一方司機懷疑另一方司機涉嫌酗酒或吸毒駕駛,應當報警,警方將派人前往現場。

現行的報警規則是,事故中如有一方車輛需要拖車,即可聯絡警方。哈特利說,但是由於現在車輛安全係數很高,一點碰撞都容易讓安全氣囊彈出而無法駕駛,需要聯絡拖車。在這種情形下,浪費了警察很多時間。

警方反應,在高峰時段抵達事故現場平均需要45分鐘時間,這也經常導致在等待警察過程中交通擁堵數公里長。

警方表示,在新規則下,事故後司機應主動把車移到邊上,雙方司機交換信息,然後開走。如果有需要拖車的情形,車主需自己負責聯絡拖車離開現場,然後向警方幫助熱線131 444匯報登記。

當車輛需更新註冊時,司機將會收到警方發的一個宣傳冊,其中將指導司機在出事時如何應對,司機應把該宣傳資料留在車內盒子裡以便隨時查閱。

澳洲汽車協會(NRMA)一位發言人說,警方的新規定將不會影響駕駛者提出保險索賠。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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