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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米高律師談車禍無過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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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紐約工商訊)帕米高&魯特曼律師樓的合夥人、資深律師帕米高先生(Brad M. Popick)在意外傷害領域執業近30年,對建築事故和車禍索賠有著豐富的經驗,他同時也是保險法專家,對保險賠償範圍和車禍無過失賠償(No Fault)有深入研究。

無過失醫療賬單誰來付?

如果在紐約州發生車禍,是由自己的保險公司支付無過失醫療賬單,很多新移民對這一法律不甚理解,帕米高律師說:「發生車禍,不管是誰的過失,都要有人先付醫療賬單。」這樣規定,可以確保車禍以後受傷的人可以得到及時治療。

帕米高律師表示,上面是司機受傷的情況,如果是行人或者是乘客受傷,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由誰支付無過失醫療賬單:1)行人。如果是行人因為車禍受傷,要看行人是否在工作,如果行人是在工作時被車撞,比如送外賣時被車撞,屬於工傷,由僱主支付醫療賬單。如果行人不是在工作,則由對方保險公司支付無過失醫療賬單。2)乘客。如果是乘客受傷,由自己所坐車輛的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賬單,如果是自己司機導致的事故,也可以起訴司機索賠。3)公共汽車乘客受傷。乘客受傷的一種例外是公共汽車乘客受傷,分三種情況:如果乘客有車,由自己的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賬單。如果自己沒有車,共同居住的家人有車,則由共同居住的家人支付醫療賬單。如果兩者都不是,由公共汽車的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賬單。

對方司機逃逸誰來賠?

事故後對方司機逃逸,如果當事人自己有車(不管車禍發生時是否在開車),或者是同住的家人有車,由自己或家人的保險公司付出醫療賬單。如果是自己和家人都沒有車,可以向紐約州機動車事故補償公司(Motor Vehicle Accident Indemnification Corporation,簡稱MVAIC)申請補償。MVAIC是依照紐約州保險法第17-A條(現在為52條)設立的,專門對交通事故無過錯方進行賠償的機構。

當事人要在發生車禍後90天以內向MVAIC報告,後者會舉行聽證,以確定是否對當事人補償,以及補償的額度。當事人可以申請的補償包括最高每人5萬元的無過失醫療費,最高每人2.5萬的身體傷害補償,如果當事人死亡身體傷害補償最高為5萬元。

車禍受傷及時找律師

帕米高律師建議華人,在買汽車保險的時候不要只顧便宜,要考慮自己的實際需要和可能發生的情況。此外,如果出現車禍,不管是無過失保險賠償,還是責任方索賠(Liability),都涉及到很多複雜的細節,有些索賠規定的時限很短。出了事故以後,最好的辦法是找一個有經驗的意外傷害律師諮詢,律師會提供免費諮詢,然後當事人可以根據諮詢律師的結果,自己決定採取何種措施。

◆帕米高&魯特曼律師樓
24小時中文熱線:516-236-3878
電話:718-321-7460
地址:紐約法拉盛41大道136-31號#8B室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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