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檔案處長擬申禁制令阻特首銷傘運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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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昊宇香港綜合報導)前港府檔案處長朱福強表示,,正考慮委託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梁麗幗,入禀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限制特首梁振英,銷毀雨傘運動期間所有政府決策及執法文件。他說,委託梁麗幗是因為梁曾參與傘運,在法律上可以成為申訴人。他同時呼籲有份參與傘運的人士,如學聯及學民思潮等成員入禀。

不過,朱福強坦言對成功申請的不予厚望,稱已徵詢過法律意見,高院受理的機會很微。他希望藉後傘運餘波,帶動社會對設立《檔案法》的關注。

朱福強批評,香港至今沒有成立《檔案法》,令社會無從得到政府文件,剝奪市民的知情權。政府可以「無法無天」,銷毀重要但對官方不利的檔案,而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傳媒及市民對追查政府管治以及官員問責,根本無憑無據。

雖然沒有證據,但朱福強相信政府「有前科」,已在沒法律規管的情況下,銷毀了部份對政府不利的檔案,包括「六七暴動」的資料。

朱福強指,香港是國際社會上少有沒有《檔案法》的地區,不論先進國家或落後的非洲小國都有其《檔案法》去保護政府公文,保障民眾的知情權。他又指,梁振英參選時曾表示會積極研究訂立《檔案法》,但至今仍無下文。朱福強說:「一個虛怯的人,做了甚麼事情,是不想給你知道。」

據悉,朱福強已與高院前法官王式英等人組成「檔案行動組」,促請政府優先制定《檔案法》。王式英表示,除政府決策公文,民間檔案亦值得保存,例如傘運及「和平佔中」組織者的文件,以及參與者記錄訴求的「連儂牆」便利貼、藝術創作等。他們鼓勵團體有系統保存資料,檔案行動組會提供專業指導。

另外,由香港佔中金融組成立的「2047香港金融監察」22日在《華爾街日報》亞洲版刊登廣告,向中共領導人習近平等人發公開信,提出十項訴求,包括: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停止干預香港行政事務;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制度;捍衛香港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實踐法治精神,保障司法獨立等。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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