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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央車站高空權遭侵犯 業主索賠1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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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綜合報導)週一(9月29日),紐約大中央車站業主狀告市政府和旁邊一個地盤的開發商,索賠11億美元,指控的罪名是「侵犯了他的空間所有權」。

1967年大中央車站建築被紐約市政府指定為地標建築,因為地標建築不允許對外觀進行改動,所以在大中央車站上方加蓋的可能性為零。但是,大中央車站上方的「高空所有權」是可以買賣的。如果有人想在大中央車站旁邊建設高樓大廈的話,需要從車站業主手中先購買高空所有權,這可能需要一大筆錢。地產投資商彭森(Anderew S Penson)九年前以8,000萬美元購買大中央車站時,就已經盤算了「高空所有權」可以帶來的收入。

日前,紐約市政府批准了在大中央車站旁蓋一棟65層的高樓項目,地點就在大中央車站旁邊的范德比爾特大道(Vanderbilt Ave) 和麥迪遜大道(Madison Ave)上,位於42和43街之間,大樓的名字叫范德比爾特1號。在這個項目獲得批准之前,范德比爾特1號的開發商SL Green沒有購買彭森的高空權。其實,彭森和范德比爾特1號開發商SL Green地產公司一直就高空所有權討價還價,但是沒有談成。范德比爾特1號高1,500呎,如果建成,彭森的高空權就變得一文不值了。

於是,彭森一紙控告書將紐約市政府和SL Green告上聯邦法庭。彭森表示,市政府的做法違反了憲法第五修正案,剝奪了自己的權利,要求賠償11億美元。但被告SL Green則說,他們要花2.2億美元清理大中央車站下面雜亂的地鐵站台和人行道,是以此作為條件獲得高空權的。

市長發言人說,這個項目對城市很關鍵。據說,范德比爾特1號項目因能夠大大改善紐約交通,且為曼哈頓東城提供精美的辦公大樓而受到市政府的歡迎。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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