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原教委主任十四年生死瞬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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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5日訊】「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十二年,在中共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關押了十四年。多次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洗腦班,遭受吊銬、毒打、餓刑、凍刑、打毒針、銬地環、多次長期不讓睡覺,常年捆綁、坐鐵椅子、牙籤支眼皮等等多種酷刑,被摧殘性灌食十年,每時每刻我都在死亡線上掙扎。」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66歲的里玉書女士,原阿木爾林業局教委主任、書記里玉書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里玉書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審判江澤民,還法輪功的清白,還公正於天下。

里玉書女士控告說:「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我帶著滿是傷痕的身心,冤獄十二年回家,迎接我的是二十四小時每時每刻的跟蹤監視和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離獄前的毒害——全身浮腫,嘴、臉、肩膀歪斜,嘴角不自覺地方流口水,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他們註銷了我的戶口,開除公職,扣發我十六年多的工資。我的三位親人在迫害中離世,一位親人為我冤獄的事著急上火癡呆了,我的侄兒患心臟病去哈爾濱醫院醫治,治療一年好了剛回家,第二天我就被非法拘留關押,侄兒氣得急得心臟病就又犯了,當晚返到哈爾濱醫院治療。親人們盼我回家盼了十二年,好不容易盼我回來了,以為這回可好了,沒想到卻又被綁架了,我的親人們難以接受這種淒慘事實。」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這些行為違反了中國憲法》以及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237、238、3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條等。

上接原教委主任十四年生死實錄(1)

12、往身上噴涼水凍刑

二零零七年,警察大隊長于英民指使犯人王鑫華包夾我。七月十日,王鑫華將我打個半死,王鑫華經常晚上用特大號的注射器,抽入事先準備的涼水往我的頭上身上噴水,冬天開著窗戶,我的棉衣,被褥都很濕,因為太冷了,王鑫華走出了房間,但不讓我出房間半步。我就這樣穿著濕衣服被寒冬的冷空氣凍著,由於我穿著濕衣服,遇到冰冷的寒氣,那一天一夜我凍的像一個冰人一樣。

包夾王鑫華在灌食時,每次將食物灌我一點,其餘的全都揚在我身上,我棉衣濕透了,被褥都濕透了,沒有衣服可換,她們再把窗戶打開,冬天空氣冒著白煙,我渾身濕漉漉的,凍了結上冰。晚上,王鑫華準備一盆水和兩個針管子,往我臉上噴水,澆得我渾身濕漉漉的,行李上也都被弄濕了,我用熱水瓶子將濕的地方烘乾。王鑫華又偷偷摸摸地將我的熱水瓶子蓋擰開,行李又都濕了。

一次,我煉功,王鑫華用冰冷的水噴我,還用盆子往我的頭上澆涼水,我一動不動的,繼續煉功,一直坐到天亮。犯人王微惡狠狠地把洗漱用的一盆水潑了一地,濺了我一身。她用盡全身力氣拚命打我大耳光,用手撐開我的嘴,問我還喊不喊:「大法好」,直到她打累了,才停下來。犯人郝丹君要用尿灌我。

13、凶殘的毒打 束縛帶持續捆綁兩年多

從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她們幾人強行給我穿上囚服,並且捆綁起來。二日早七點,我被背銬吊在床上,萬分的痛苦。犯人李洪波和張芳菁說:「看你能怎麼樣,這回你得服了吧。」睡覺時張芳菁將我的兩腳,兩手都捆綁在床上,我只能直挺挺地躺著,一動也動不了。第二天早上,我的手腫得像饅頭一樣。

二零零七年八月份,大隊長于英民給包夾一個束縛帶,包夾隨時可以捆綁我,蔡林等犯人捆綁我時,把我五馬分屍地吊在床上。王鑫華捆綁我時經常把我一隻胳膊豎著吊在二層床上,另一隻被胳膊橫的捆綁吊上,雙腳也被捆綁吊上,這樣我的身體就被懸空吊起來,我每天都被捆綁著。

犯人把我的雙手背過去捆綁,雙腿捆綁與簡易桌子連在一起,簡易桌子上放著電視機,電視機二十四小時高分貝音量播放誣陷大法的視頻,將我的身體與簡易桌近距離臉幾乎要挨到電視機,身體與簡易桌捆綁到一起,幾天幾夜不讓睡覺強行聽、看誣陷大法的視頻,因為是簡易桌子,我困了,身體一動,桌子就倒,電視機和桌子就會砸到我身上。下圖為演示圖:

里玉書演示所遭酷刑:捆綁近距離看誣蔑法輪功的視頻(明慧網)
里玉書演示所遭酷刑:捆綁近距離看誣蔑法輪功的視頻(明慧網)

我一煉功時,他們就捆綁我,因為我身體瘦,綁不住,犯人修淑芬又將束縛帶增加了釦眼,再將我綁上。我一煉功蔡琳和袁安芬將我緊緊地捆綁在床上。

十二月九日,她們將我的胳膊吊起來,我的兩腿只能蹲著,這種姿勢讓人一分一秒都難以忍受。吊上後,她們哈哈大笑:「這回你得服了吧。」看我仍舊堅定信仰,她們就洩氣了。刑事犯修淑芬找了五六個犯人,強行給我穿囚服,我奮力地掙脫,從床上掙扎到床下,她們折騰了半天,累得夠嗆也沒有穿上。我常年被捆綁著,每天都要遭到毒打。

八月九日,我被劫持至病犯監區的十三組,我發正念或煉功,蔡琳騎坐在我的身上,蔡琳的胖身體壓著我,我感到呼吸都困難。蔡琳經常喪盡天良地毒打我,許多有良知的刑事犯看到,都於心不忍,規勸蔡琳,蔡琳不聽。她像惡魔一樣抓住我,惡狠狠地往地上摔,摔我滿腦袋大包,身上的傷不斷。蔡琳抓住我的腿,在床邊使勁地壓。王鑫華即使不是包夾,也來參與迫害我。王鑫華說:「蔡琳無能。」王鑫華用束縛帶綁我,把束縛帶拽折了。她用束縛帶捆住我的手腕子,裡邊再塞上枕巾。販毒犯楊月常常一把一把地拽掉我的頭髮,殺人犯劉慧瑩也對我拳打腳踢。

二零零八年六月,我一煉功,犯人包夾陳曉霞、韓立穎、王鑫華就用束縛帶將我捆綁上,王鑫華把我的一隻胳膊吊在床上,身體半懸著吊了一個多小時。中午十二點,她把我一隻胳膊吊起來,另一隻胳膊墊在床欄上,使勁壓,妄圖弄斷我的胳膊。晚上六點,用膠帶捆綁我,胳膊綁在床頭梯子上,憋得我難受極了。每天都捆綁,直到十一月二十六日,王鑫華才停止捆綁我。李惠榮、陳曉霞當包夾期間也捆綁我,過年也綁著。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又讓王鑫華當包夾,仍舊捆綁我。

一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份,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們起來抗議這種酷刑,不准她們再捆綁我,找監獄評理,警察們在壓力下,才收回了束縛帶。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長達兩年的時間他們用束縛帶捆綁我,只因為我不放棄信仰,堅持煉功。

14、被殘忍灌食筷子扎入嗓中,被推倒摔昏腦袋摔破縫五針

警察趙慧華自從二零零八年任十監區院長後,更是以減刑為誘餌,利用犯人王鑫華等充當「包夾」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王鑫華給我灌食,一次將食物塞到我嘴裡,用筷子伸進嘴中往嗓子裡頂,紮在嗓子肉裡,導致我嗓部血肉模糊!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我從監舍被強行拖走,關到醫院單間308室。犯人包夾李丹丹,郝丹君,以及莫麗,監獄指使包夾對我精神摧殘與肉體折磨。上廁所、洗漱都被跟著,拳打腳踢是常事。

我被折磨迫害得出現了心臟病的症狀,被獄警送到監外就診,回監獄後就強行打點滴,往灌的食物里加藥物,我一度被迫害的全身浮腫,「犯護」(利用醫生工作之便殺人,判刑後在監獄被獄方用來當護士)用針強行給我扎針,干扎不見好,越扎越嚴重。最後只好罷手。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末,被調離醫院308室,關入十監區大組。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在洗漱室與法輪功學員說話,被劉艷萍等一群犯人氣勢洶洶的將我的頭猛地在地上一摔,聽光的一聲,監室的人都聽到了,頭摔得鮮血噴出去很遠,她們用手按傷口,按不住,流血太多了,我當時被摔得昏迷,半天才甦醒過來,後腦杓被摔破大量出血,她們把我抬到監獄醫院,縫了五針。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我不配合她們穿囚服,她們把我從床上毒打到地上。犯人高福艷極狠毒地用腳踩我的小腿,我疼痛難忍,我被她們毒打了半個小時後,又被強行穿上囚服。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用膠帶將我的嘴纏上好幾圈。把我的手背到身後,用膠帶纏住。王鑫華又拿膠帶將我的身體胳膊手纏住數圈。

二十四日上午,這一夥打手又來了,我仍不配合,她們將我從床上毒打到地上。楊秋香狠打我的耳光,用腳拚命地踩我的小腿。王鑫華、邢國輝又用膠帶纏捆綁我。這個病號隊組織高福艷等十多個犯人狠毒地往死了打我,然後把我捆綁上,每天捆綁十多個小時,持續了三個半月。

(四)警匪勾結唆使犯人迫害我

1、獄長白英賢唆使犯人毒打我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獄長白英賢到黑龍江女子監獄住院處來「看」我,把原來的兩個犯人包夾又換成了四個包夾,她們是刑事犯李玉波、刑國輝、王淑賢、白玉明。犯人楊秋香跟白英賢說我不穿囚服。隨即,刑事犯高福艷拿著束縛帶就要捆綁我,說是獄長批准的。因為幾年的殘酷迫害,我已是骨瘦如柴。為了把我捆得緊一些,犯人高福艷把束縛帶,重新紮了幾個眼,我經常被捆得緊緊的,手和腳被勒得發紫。因為捆得過緊,他們解束縛帶時都很費勁,沒有一點活動餘地。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六日,警察大隊長趙曉帆又帶著犯人高福艷來捆綁我。高福艷凶殘至極,每次都憑藉警察撐腰強行給我穿犯服的機會,下狠手打我,有時用胳膊肘撞我;高福艷有時抓住我小腿往床欄上猛勁用力撞,使我疼痛難忍,過後行走都困難,腿傷一個多月都不好;高福艷有時抓住我的頭髮用力往欄杆上撞;有時抓住我兩腿倒控過來,將雙腳綁在床欄上,再揪著頭髮捆綁;高福艷這種喪心病狂的舉動,令她的同夥都震驚得目瞪口呆,不敢看。

二零一三年八月,因為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又一次把我第七次隔離關押起來。副獄長史耕輝、大隊長戴瑩、院長趙慧華硬把我綁架到了監獄醫院住院處。包夾郝丹君舉手就打我耳光,張口就罵我,我要上廁所,不讓我去。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大隊長趙小帆領一群犯人打手到我的床頭,二話不說將我拖到醫院住院處,隔離起來,又從新找幾個身強力壯的包夾,給我穿囚服,我拚力掙扎,床上床下的滾著,每次都穿一、兩個小時,穿上後把我胳膊背著綁起來,用膠帶纏上嘴,兩個胳膊捆綁在背後。獄長白英賢去了,看見了也不制止。

2、副獄長包銳等指使警察毒打 搶走衣物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早,有人說:「監獄長在大監區翻法輪功學員的物品,如果翻到經文,就扣包夾的分。不到半個小時,副獄長包銳、獄政科長陶淑萍和科長崔紅梅、趙麗莎等一夥人,就來到十監區直奔法輪功學員。他們先到十監區四組對法輪功學員巴麗江行惡。十監區的獄警趙曉帆來到我面前說,要我配合,不要抵抗。組長包夾等人把我從床上使勁拽到地下。一會兒,包銳等人進來了,她們就把我拖到走廊,我高呼:「法輪大法好」。包銳一夥一邊翻我的床鋪,一邊惡狠狠地說:「把嘴封上!」在她的唆使之下,來了防暴隊的警察,三十歲的大小伙子,對我連踢帶打,並用腳狠狠地踩我的身體,用膠帶在我的嘴上纏了好幾圈,又將我的手背過身後去捆綁上。包銳惡毒地說:「把衣服扒下來!」又上來了幾個人,將我的衣服和褲子連扒帶剪地扒下來。我所有的衣服,無論冬天還是夏天穿的,內衣和外衣,全部被她們搶走。我的床上一片狼藉,床鋪和裝雜物的箱子都被翻了。

監獄副獄長包銳竟然公開執法違法,唆使警察毒打我,我當時已經是一個六十三歲的老人了。他們毫無人性的對我行惡,很多人看到警察踢我,凶狠地踩我,都氣憤不已。大家也都看到了監獄所謂的人性化管理,只不過是騙人的謊言。

3、監區長趙慧華利用打手殘酷毒打我

二零零八年初,自從趙慧華任警察院長後,為了利用邪惡犯人王鑫華,將犯人王鑫華直接提升為道長,以讓她掙高分、早減刑為誘餌,讓她去「包夾」我。在趙慧華的驅使下,惡犯王鑫華、陳曉霞肆無忌憚,胡作非為,每天一直捆綁迫害我。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十監區大隊長唆使一幫犯人把我從監舍拖到女子監獄的醫院住院處,途中李英利打我兩個耳光,並把我的被褥拆了。衣服上全都印上「犯」字。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早五點五分,我立掌發正念,包夾李英利就上來就給我幾個耳光。另一包夾邢國輝三十九歲(一米七十多的個子,一百六十多斤的體重),她是十監區的監區長趙慧華新找來的打手,也上來打我的耳光。邊打邊說:「知道院長為甚麼叫我包夾你嗎?」不一會兒,住院處的犯人楊秋香也過來幫凶,毒打我。警察犯人們把我從床上打到地上。李英利像個惡魔一樣,凶狠地踢我的胸部,痛得我二十幾天不敢用力呼吸,不敢抬胳膊,枕頭上都是血跡。李英利把枕巾泡在盆裡洗去罪證,警察、犯人們一直打我不間斷地毒打我到九點三十分。

二十三日下午,兩個獄警領著一幫犯人,強行給我穿囚服。其中的打手之一高福艷,四十多歲,身高一米六八,體重一百六十多斤,她打人最狠,出手又快又重,被她打過的人都望而生畏。另一打手李玉波,四十多歲,又狠又毒。張方菁,三十多歲,身高一米六八,組織賣淫犯;王鑫華,五十七歲,一米六八,一百五多斤的體重,身體強壯,狠毒,多年被獄警利用當打手,毒打法輪功學員,血債纍纍。王淑賢,四十幾歲,身體強壯,打人狠毒不計後果。

二十四日上午,這一夥打手又來了,我仍不穿囚服,她們將我從床上毒打到地上。楊秋香打我的耳光,用腳拚命地踩我的小腿。李丹、王鑫華、邢國輝、又用膠帶纏捆我。

二零一二年七月中旬,十監區院長趙慧華,隊長戴瑩等警察,教唆張芳菁等十多個犯人,對長期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強行灌食,強行翻我們的東西,強行給我們剃鬼頭,對我們拳打腳踢。把我們所有的衣服上油印「犯」字,連床單、被面都不放過。

趙麗娜等十幾個人把我的衣服扒光後,多人騎我身上,踩著我,毒打著我,再用大粗記號筆往我的皮膚上寫滿身「犯」字,然後把我雙手兩臂伸開捆綁在床上,嘴用膠帶圍著腦袋纏了好多層。

4、監區長鄭傑、蔡麗平、院長趙英靈、隊長趙曉帆等

關押八監區五樓監舍的法輪功學員被鎖在床頭上,晚上犯人不讓我睡覺,一天二十四小時背銬。後來我被關在一樓職務監區被單獨包夾;包夾犯人有:宋麗波、趙艷華、趙麗萍等。八監區區長鄭傑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

監獄分監區長蔡麗平,當著我和大家的面常說:「劉獄長(原女子監獄副監獄長劉志強)說了,有的法輪功說包夾打她,有證明人我就處理,沒證明人我就不管。」這話明顯給包夾撐腰,暗示包夾在無人證明的情況可以隨意的打法輪功修煉者,蔡麗平對我說:「你說打你,傷在哪裡,即使有傷也是因為煉功制止你而失手。」當時我身上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疤隨處可見啊。

一天,大隊長趙曉帆又領八九個體壯的打手,給我穿囚服,所謂穿囚服,就是通過穿衣服暗下毒手打我。楊秋香穿皮鞋,用力踩我兩個小腿,疼得我強支撐住,這樣穿了一個多小時,強行穿上了囚服,他們用束縛帶緊緊把我的捆綁上。

半個月後,趙曉帆又來了,假惺惺地看我的傷。過幾天,包夾又找院長又給我穿囚服捆綁我,那次持續了三個多月。

二零零六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監區(四樓小屋),我被單獨隔離進行「嚴管」。因為我煉功、發正念,受盡包夾犯人王鑫華、袁安芬的毒打,兩人把我從床上拖下來,頭往暖氣管上猛撞,拳打腳踢。還有一次我煉功,犯人袁安芬的腳踩在我的臉上。她們給我灌食的時候,管子上全帶著血絲,後來犯人向桂芬換下了王鑫華,還照樣毒打我罵我,灌食放的大蒜更多,她們說這是趙英靈院長指使的。這些犯人頭有警察給的特權,他們可以對我們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隨意的毒打上刑。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的十二年裡,我每時每刻都面臨著死亡,這一分鐘我活著,下一分鐘不知道我還能否活在世上,是法輪大法使我的生命出現了奇蹟,使我能活著走出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這個殺人的魔窟。

5、捏造假材料對我和家人迫害

二零零四年,我為了抵制黑監獄對我的非法迫害,在申訴等無果的情況下,我採用了絕食的辦法抗議黑龍江女子監獄對我非人的迫害。

我絕食後,哈女監對我進行了更殘酷的迫害,我不屈於中共黑牢酷刑的淫威,但身體已經被摧殘得非常嚴重。他們在瘋狂的野蠻灌食的情況下,他們就是想置我於死地,還要把迫害死我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說他們是多麼的人道,多麼為我好的挽救我。

他們提前做了造假材料,他們捏造的假材料中有:黑監獄「610」科長肖林親自攝像,九監區五大隊長燕玉華與我談話的假鏡頭,有犯護耐心給我灌食的造假鏡頭,還有一些造假記錄等等。哈女監為了使造假逼真,又想威逼利誘我親人簽字,想達到既迫害了我又讓親人認可的邪惡目的。

他們一次次地找我的家人簽字:里玉書死了與他們監獄沒關係,家裡人不許來找。還讓我簽字:我要是被他們迫害死了,與他們監獄沒有關係。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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